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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式合同不能没有消费者声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 13:36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近日,陈先生接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的手机短信,被告知其在民生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已经提前终止。然而随后查知发现,其实早在半年前他的理财产品就已经被中止。面对质疑,西长安街支行方面解释:按照合同条款,民生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同时,民生银行也曾给陈先生打过电话,但没打通。还有,按照合同条款,民生银行也“没有义务,一定通知到客户”。

  看起来,民生银行方面倒也挺守“信用”的,合同上白纸黑字,由不得陈先生作更多的辩解。如今陈先生吃了哑巴亏,怪就只能怪当初没仔细看那份不起眼的合同。

  如今各种各样的制式合同甚至覆盖了水、电、煤气等生活中的各个行业。制式合同的大量存在,一定层面反映了时代法制意识的进步,但这些合同到底有多人真正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看过,是很成疑问的。

  问题的关键似乎又不仅仅在于有没有看合同,许多时候,就算顾客真正认真看了,对某些条款也确实有了不同意见,也别奢望对方会有一个平等协商的心态,认真加以修改的。

  不难想象,在顾客缺位的情况下,商家在制订这些制式合同时,难免不会从利己角度出发,难免合同中双方权益保护出现失衡的局面。

  如此看来,要想让制式合同不再自说自话,回到公正的天平上来,最好的办法是,尽可能地让那些能够代表顾客权益的主体参与到这些制式合同的制订工作中来,让他们来充当顾客的代言人,比如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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