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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个税起征点 理应顺乎民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16:13 时代信报
李肖(山东) 12月18日,有媒体报道称新的个税修正案草案将于下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家称短时间内个税起征点再次调高并非没有可能,由此引发各界关注,据调查显示,97%受访者认为当前个税起征点还需要再调高。我国自1993年到2006年一直以800元为费用扣除额标准,2006年1月1日起,标准上调至1600元。(《广州日报》12月19日) 自2006年1月1日以来,我们国家虽然采取了调高个税起征点的措施,即由过去的800元的起征点调到1600元,但是,这个个税起征点显然仍难以让群众满意。 高达97%的群众的质疑和反对,是因为:其一,目前的物价飞涨,一项统计资料表明,我国2007年的通货膨胀率将维持在6%左右,明年还将进一步加剧,成品油价格调高后,电煤将上涨10%左右,如此电煤联动,将导致通货膨胀难以遏制,这一点我们必须看到。物价继续上涨,个税再征收,这无疑会成为百姓的难承之重。 其二,百姓在消费过程中还要缴纳消费税,如果起征点太低,一些基本的消费也要缴税,这不利于社会的公平。税收的杠杆作用之一在于“杀富济贫”,而不是“杀贫济富”。过多地征收起点低的个税,受到冲击的将是穷人而不是富人。目前,把个税起征点定在3000元左右,才会起到一种“富人纳税而穷人不纳税”的作用。有鉴于此,笔者以为,在个税点的起征上,还是多多尊重民意好。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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