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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煤联动看政府的规则意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 07:1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姜淑霞

  自从煤电实行联动,每逢签订合同之时,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便展开激烈博弈,谈判之激烈可用“贴身肉搏”来形容。然而,今年的电煤合同却出现了极其反常的一幕。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在山西煤炭运销会议上,山西各大煤炭集团相当一致的反应是:今年的价格根本不用谈,涨得比预想的顺利,把合同抛过去对方基本就接受了,问题就是定个量而已。一位山西煤炭集团负责人表示:“这是十几年来煤炭价格谈判最好的形势。”

  电力企业在谈判方面表现出令人惊讶的“不作为”态度。一位电厂采购员甚至表示:“我们从河南购买的电煤涨了60元。”而今年1月份到11月份,我国电煤价格平均每吨也只上涨了25元,电力企业毫不犹豫地接受60元的涨幅,难道不奇怪吗?

  不,这毫不奇怪,这其实是游戏规则不被遵守的必然结果。

  煤电联动政策始于2004年年底。当时国家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而第一次煤电联动在2005年的5月,当时电价上调了0.0252元。而随后的2005年11月份虽然再次满足了联动条件,却并未有所动作。原因很简单,电价在一年内连涨两次,对下游产业将构成实质性影响,决策部门因此放弃联动。

  这实际上意味着游戏规则权威性的丧失。有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今年1-9月份,全国电煤价较2006年上涨25元,上涨幅度8.9%,同样达到了调整电价的条件,但是,有关部门再次放弃了联动。其原因主要在于,今年的CPI涨幅过快,有关部门担心,电力作为上游重要的能源价格,一旦上调极有可能导致生产成本提高,加剧通货膨胀压力。

  问题在于,一旦游戏规则不复存在,有关利益各方就可能不再按照既定游戏规则出牌。

  今年,虽然电价没有上涨,但电力企业通过努力自行消化掉一部分成本压力。正如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近日所说,近年来电力企业单位煤炭消耗大幅度降低,再加上加强管理,节能降耗,企业发电效益可观,消化了很大一部分煤炭价格上涨的压力。电价的调整既要考虑煤炭成本上升的影响,也要考虑电力企业消化煤炭涨价的能力,以及电力企业的发展等因素。同时还要考虑整个工业企业的承受能力、居民家庭的承受能力和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

  有关部门的态度无可厚非,但是,既定游戏规则没有被遵守,给电力企业传导了一个这样的信息:自行消化成本反而成为有关部门不遵守煤电联动规则的前提条件。既然如此,电力企业哪里还有节约成本的动力?他们干脆听任煤炭价格上涨,把所有压力全部丢给有关部门。电力企业的意图非常明确,一旦他们承受不了成本压力而停产,导致电力紧张状况,将是有关部门的责任而不是他们的责任。相应的,有关部门迫于压力会执行煤电联动的既定规则,同意电价上涨。

  这实际上意味着,消费者有可能成为煤电联动游戏规则被打破的牺牲品。

  其实,如果有关部门觉得既定的煤电联动规则本身有问题,应该及时修改规则,但已经发布的规则必须认真去遵守,给煤电双方一个明确的预期,这样,电力企业将全力以赴地节约成本。如果没有一个被各方都遵守的游戏规则,那么,所有的预期都是不明确的,相关企业只能通过非常规手段(比如制造局部电荒)来达到某种目的。从长远来看,这种情形无论对有关部门还是电力企业而言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不仅电煤联动,在成品油定价机制上同样存在着这个问题。比如,我国曾经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的成品油价格制订国内油价,在国际油价上涨时,国内连续多次上调成品油价格。但国内的油价事实上并未严格按照这一规则执行,规则缺位的结果是局部油荒出现,这成为油企达到涨价目的的利器。

  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严格的规则基础之上的经济形态,无论是政府还是相关利益主体,都需要有一个被严格遵守的规则。否则,市场就很容易进入无序状态。(中国移动山东分公司工作人员、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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