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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农业生产变成大企业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09:43 21世纪经济报道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谈到2008年农业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时特别强调了粮食安全问题,指出“粮食安全的警钟要始终长鸣”。在常人眼里,这可能更多是未雨绸缪的意思。因为,如果单纯考虑产量,2007年应该是新世纪以来中国人最不用担心粮食安全的一年。今年,中国粮食生产持续了2004年以来的增产势头,预计总产量将突破5亿吨。这将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粮食产量首次超过5亿吨,这也意味着经历了世纪初的低迷之后,中国粮食生产又重新回到了1990年代中后期的历史最高点。从几千年农业社会的传统经验来看,这应当是国家花大力气防止谷贱伤农的一年。

  然而,2007年却是“谷贵”、“谷贱”皆伤人的一年。首先,今年猪肉价格的疯涨带动了包括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在内的商品物价全面上涨,而粮产品价格的涨幅又远远超过了总体物价涨幅,这严重影响了城市中低收入者的生活。可惜的是,虽然粮产品价格的上涨带来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但是正如国家信息中心在8月15日发表的一份调查中指出的那样,由于农村CPI涨幅远高于城市涨幅,价格上涨带来的收入增长被抵消掉了。其次,市场的逐利机制和国家平抑物价的努力使得丰收之年的粮食安全问题更为复杂。例如,在今年玉米产量略有增长的情况下,玉米深加工的过速发展(尤其是东北地区)挤占了饲料加工业的原料供应,进一步刺激了玉米和肉类价格上涨。最后,国家发改委不得不在9月份发文严控玉米深加工过快增长,而农业部则决定在12月11日动用中央储备平抑市场。

  虽然在宏观经济层面上,这一系列干预无可厚非,但是这些措施无疑将减少玉米种植户的经济收入,破坏他们合理的市场预期,从而打击他们的种粮积极性。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和谐社会的粮食安全需要我们在平衡市场供求机制和国家宏观目标的同时,充分考虑农民收入,给他们一个实实在在的理由去种地。

  其实,粮食生产对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个体农户来说变得无利可图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农业部<2006年中国农业发展报告>表明,农业生产尤其是种植业不再是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指出,2005年中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这里面来自家庭经营的纯收入有1,844.5元,但其中农业生产(包括粮食种植和相对利润较高的蔬果种植和副业)的收入却只有1,097.7元,占人均总收入的1/3左右。到2005年,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依然很少,只有0.133公顷(约2亩不到),户均8亩左右(户均人口4.1)。这些数字充分说明,目前,家庭农业不可能形成规模效应,以抵消长期存在的工农业剪刀差和不断上涨的化肥、农药、种子、水电费等成本。很多农村家庭之所以还在种粮食,并不是为了在市场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相比较而言,进城打工要理性得多。

  那么农民为什么还种地呢?从微观上看,大致有这么几个原因:首先,这户均的8亩地给了农民最后保障。和城市居民不同,今天的3亿多农民工大多数没有失业保障、医疗保险。一旦在城里失去了工作,农村的几亩地至少还能提供口粮和一个安身之地。其次,农民只有承包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无法买卖。虽然国家允许使用权的有偿流转,但是由于绝大多数农村地价太低,农民也不大可能通过买卖或向银行抵押使用权得到足以在城里安身立命的现金。最后,土地是村民资格的象征,和个体家庭在村庄里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紧密相连。对于难以在城市扎根的农民来说,土地是不能轻易放弃的。既然卖不掉,没法抵押贷款,也不能说放就放,那就只好凑合着种点口粮,或者干脆抛荒。此外,从宏观上看,虽然这几年里国家取消了农业税,把免费义务教育推广到农村,开始探索农村的医疗保险,但是,国家还没有财力为全体农民提供足额的医疗、教育、失业救济等生活保障,所以也乐于把承包制当作农村稳定的最后阀门。

  然而很明显,就在农民和国家似乎心照不宣地共同维持承包制时,农村的空巢化和土地抛荒现象对中国的粮食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而国家要消除这个威胁,有两个办法:其一、是把农业生产变成大企业行为。这些年来国家花大力气建设产粮基地,对产粮大户的政策倾斜可以看作是这个方向上的努力。它的最大问题在于,中国农村劳动力的绝对数太大(2005年有5亿多人),农业生产的剩余劳动力一时难以被二、三产业吸收,而1990年代末以来城市工人的下岗问题又加剧了这一困难。因此,无论中国的大型农场怎么发展,我们必须为绝大多数农业家庭找到出路。其二,国家应当把家庭规模的粮食生产变成一个有利可图的事业。而这就要求我们在考虑粮食安全的同时,更多地关心粮农收入。单纯地提高粮价未必就一定能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如前所述,今年物价飞涨对农村或许是个更加严重的打击(考虑到大量的民工生活在城市就更是如此)。

  另外,由于信息不对称,个体农户对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反应总是慢半拍,容易受市场价格震荡的冲击。因此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干预应该多做事前工作,引导粮农的投资方向,并提供一定的补贴和保障。(汪雨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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