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小产权房身后隐藏了多少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14:28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程泽运

  在郑州日渐高企的房价推动下,城郊周边滋生了大量以“城中村改造房余房”、“拆迁安置房余房”面貌出售的小产权房。它们以远低于商品房的价格吸引了很多购房者的目光。购房者往往被眼前的低价格所吸引,却忽视了小产权房背后的产权隐患。

  最近,一位外地购房者向记者投诉,称在郑东新区的“易居郑东”项目买了一套房,交了十几万元房款,不开发票,合同也是私印的。并称该项目已售出了一百多套房子,仅凭一枚私刻的章,没有正规合同,没有清晰的产权,就收了几千万元房款。偷逃大量税款,购房者权益面临很大风险。

  为了证实购房者投诉的情况,12月9日记者前往该项目进行调查。在东风东路与熊儿河路交会处附近,记者找到了“易居郑东”项目售楼处--一处不起眼的小门面。售楼员告诉记者,他们的项目是祭城镇陈岗村拆迁安置房余房,有一栋小高层在售,价格在3500元/平方米左右。

  记者随后问到土地性质和出售依据等问题。该售楼员指着墙上挂的放大翻拍的红头文件照片告诉记者,这个落款为“郑东新区建设拆迁领导小组”的文件中用红线标注的“安置村民之外剩余房源可向外发售”就是出售依据。

  对于土地性质,该售楼员告诉记者,目前项目还是集体土地,“但这不影响使用”,售楼员说。他随后拿出

购房合同。记者注意到这是一款自制合同,里面既没有土地性质的描述也没有使用年限的说明,更没有房屋可以出售的法律依据。产权证一节,也仅仅提到“在保证取得拆迁安置房产证前提下,争取办成商品房产权证”。

  购房人交钱后有没有发票?记者被告知,只有收据,盖的章是“易居郑东项目部”。而该项目部的法律地位,记者在售楼部的墙上也找到了“依据”,仅仅是陈岗村村委会为了销售拆迁安置房余房而成立的临时性机构。

  购房者购买这种拆迁安置房余房,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记者就此采访了郑东新区拆迁办负责人,一位被称为张主任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安置村民之外的余房也是不允许对外出售的,如果有这种交易,也是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办理产权也仅针对拆迁安置群众,其他购买者不受保护。

  对很多因

房价偏高而望楼兴叹的消费者来说,限价房是一份新的期待。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