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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中等收入者纳入住房保障可行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 07:2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陈才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了一项调查,1676名参与者中,81.2%的人认为对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收入要求过于严格,将很多实际上买不起商品房的人排除在外。这意味着,对经济适用房需求旺盛的中等收入群体处于极为尴尬境地,只有“望房兴叹”了。本次调查也显示,87.4%的人认为经济适用房最该面向中等和中低收入者。

  近段时间,要求将中等收入者也纳入住房保障的呼声很响亮。中国青年报不久前的一个调查中,有59.8%的人认为,高房价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群体———一方面,中等收入群体同样难以承受高房价,另一方面,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却无法顾及到这个群体,因而处于“上不着天、下不落地”的尴尬中。温家宝总理19日在新加坡谈到解决房地产问题时,也强调政府的职责之一,是“建设面向中等收入群体的经济适用房”。

  将中等收入群体也纳入住房保障当中,其经济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正像一位评论者所说的,“高

房价下我们都是低收入者”,在虚高的房价下,连中等收入者都买不起普通商品房,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不正常,更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因此要将中等收入者也纳入住房保障,就不得不面临一个问题:政府有能力将占城镇居民80%的“中等收入者”纳入保障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又该如何将中等收入者纳入住房保障?

  1998年公布实施、被称为房改纲领性文件的国务院23号文明确规定:“对不同收人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人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人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同时,当时的建设部对全国城镇“最低收入、中低收入和高收入”有一个大概的算法,就是城镇居民中,高收入者和最低收入者各为10%左右,其余80%的家庭都属于“中低收入者”。

  事实上,建设部曾明文规定各地住宅建设70%-80%应建

经济适用房,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但在实际建设中,经济适用房只占住宅建设中的很小一部分,远远满足不了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要求。再由于
廉租房
建设相应滞后,当前很多城市低收入困难户的住房问题也还没有解决;而在已经建成的经济适用房中,却又有很大一部分落入并不缺房的关系户和投资者手中。在这种情况下,谈论将中等收入者也纳入住房保障,无异于缘木求鱼。

  正因为如此,近年来频频有专家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对经济适用房进行再认识、再定位;而政府有关部门,也正在对经济适用房政策展开调整,比如正在酝酿中的“以租代售”。由此可见,经济适用房政策未来的走向并不明朗。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实践层面上而言,中等收入者都不可能在短期内被纳入住房保障。与其这样,我们还不如回到真正的核心问题上来,看政府如何采取有力措施把房价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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