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能迁就不合理不合法的收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 00:33 21世纪经济报道
悄无声息间,由公务员薪酬改革拉开序幕的社会收入分配再调整步入中局,重大而敏感的公务员收入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政策细则正在一步步落实。 公务员收入改革一直是收入分配调整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改革领域之一。选择什么时机调整、如何调整、调整到什么水平、建立什么样的调整机制,都是重大而敏感的问题。 在此问题上,一直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研究和咨询工作的国家发改委社会研究所薪酬设计研究中心徐振斌主任,曾多次向中央政府提供政策建议。 “在改革中,能够拿出来阳光化的收入不会因为改革而减少。而那些灰色和非法收入本来就是要取缔,不能因为怕他们收入减少而不做了,不能迁就不合理不合法的收入。” 徐振斌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专访时语气坚决。 公务员收入改革显然不是一个单一的环节,其对于预防腐败、吏治建设、政府机构精简、甚至政治体制改革都有着重大影响,收入改革的先行效果对于后续改革更是一个基础和试水。 调整要考虑社会承受力 《21世纪》:公务员收入改革在今年内的各次会议上被反复提及,形成了政策和社会舆论的热点,其背景是什么? 徐振斌:公务员收入分配是属于二次分配的范畴,十七大报告里面提到,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在二次分配中既要注重效率又要注重公平,尤其要注重公平。 当前,人们关注这个问题的焦点是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由于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快于经济的增长,应当说,现在经济支付能力是有的,关键要考虑社会承受能力问题。还需要仔细讨论一个什么时机,调整到一个什么水平,必须要经过上下沟通,最后出台的方案,是很慎重的。从今年5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到现在还没有出台正式政策,也从侧面说明这项改革的复杂和困难。 《21世纪》:在改革的过程中,有哪些问题存在争议?难点又在哪里? 徐振斌:改革首先要从机制上开始改,有意见认为公务员调工资不能光政府拍板,要举行各级人大听证,我觉得这是有道理的,听证才能公平。 从收入结构来看,公务员的工资只是一块,还有一些工资外收入,包括补贴津贴等,渠道来源往往是各种各样。这在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差异很大,有的还要超过工资收入。还有就是所谓的灰色收入和不合法收入,主要是腐败行为,是人们最深恶痛绝的。如果这部分不治理,再提高公务员收入,人们是无法接受的。 收入“阳光化”是大方向 《21世纪》:在公务员收入改革中,应该秉持什么原则? 徐振斌:首先要保持收入有一定的吸引力,不能因工资低让公务员纷纷离岗或消极怠工。另外,提高公务员工资收入,使之处于各类人群的中上等地位,这个也是合理准确的。 我觉得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把工资外收入的部分,包括灰色收入都纳入工资总额,使之“阳光化”,这是大方向。 《21世纪》:影响公务员收入有哪些因素? 徐振斌:公务员工资必须是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工资相关联。比如,与退休人员之间的差距,与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差距,都要保持在一定范围之内。这种紧密联系决定了不能单一地去要求增加公务员工资,要考虑实际情况。 如果企业退休人员、企业中低收入职工等这些人群的收入迟迟不增长或增长过于缓慢,而要求公务员工资收入增长,那么就不太合适。他们之间收入差距应该有个大致的比例关系,比如上限是多少、下限是多少,有一个大致合理的区间。 《21世纪》:“阳光化”等措施是否会使公务员收入有所下降?这样的下降是否会引起反弹? 徐振斌:在改革中,基本原则还是要维护既得利益,能够拿出来“阳光化”的也不会因为改革而减少。而那些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本来就是要取缔的,不能因为怕他们收入减少而不做,不能迁就不合理不合法的收入。 全国收入“一刀切”行不通 《21世纪》:公务员的收入改革中,比较合理的改革措施和路径是什么?该怎么操作? 徐振斌:应该说,这样一贯之的改革思路和形成正常的调整增长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我认为,公务员工资增长应该形成正常的调整增长机制。包括:由谁来决定,增长多少,根据什么来决定增长,要形成规范和机制,还要制定工资增长规划。 机制包括刚才提的听证机制,与企业职工和企业退休人员之间合理的收入差距或倍数关系,还有价格因素等等。这样才不至于拍脑袋,该不该涨,今年涨多少、明年涨多少,争吵不休,也才称得上科学决策。 《21世纪》: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关系到哪些配套措施? 徐振斌:先要讨论机构精简的话题,要有一个科学的“三定”(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该扩大就扩大,该精简就精简,这是一项很重要的配套措施。 再像个税申报制度、工资发放银行账户实名制还有收入统计制度等,都是公务员收入改革的配套措施。还要健全和规范公务员绩效考核、岗位竞聘、正常的人事流动制度,比如,公平公开竞聘,这样岗位工资适度拉开大家也服气。 《21世纪》:具体的措施上,能否借鉴企业做法,采取同岗同酬,或者年薪制之类? 徐振斌:全国公务员同岗同酬“一刀切”是行不通的,我个人也不赞成。 根据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实际,不同地区公务员收入分配应该是不一样的;在发达地区,公务员的岗位收入差距应该比较大,在欠发达地区就应相对小一点。 如果全国一盘棋、一刀切,就有激励失效的问题。公务员不是高年薪制人群,收入的一点差别就会有很大刺激,不考虑与当地社会经济的结合,会产生负激励。“一刀切”将造成发达地区的公务员整体收入和高级岗位收入分别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社会高级岗位平均工资水平;恰好相反,落后地区却又高出一截;只有中等经济社会地区和中等岗位才正好相配。所以,这个办法是不行的。 相关报道: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