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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贵得不正常 房地应分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 09:21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周雪松

  老矿在深圳工作五年,最近刚刚买了新房,算是有房一族。“深圳关内房价已超过两万,身价早上百万了吧?!”记者问。

  “你这也太抬举我了,一套‘小二房’,才50多平米,主要还是双方家里出的钱。”面对记者,老矿觉得有些惭愧。谈起在深圳的生活,老矿说,“很累,房价虚高”。

  实际上,像老矿这样在深圳打拼几年就有房子住的人还算是很幸运的,有许许多多在深圳工作多年的人想买房,却连首付都付不起。

  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数据显示,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9.5%,全国

房价依旧一片大涨。

  在广州,今年5月份以来,房价更是上演了“生死时速”:均价从每平米8051元一路飙升到10月份的11290元。短短4个月,整体涨幅超过40%。10月,广州预售商品房均价已逼近1.2万元,达11970元/平方米。

  “今年5月,珠江新城还有15000元的房子,但目前基本都超过了20000元,有的甚至超过了30000元。老城区的房子目前也都在16000-18000元左右,接近20000元。这种价格急剧上涨,实属罕见。”当地一位市民说。

  据了解,目前广州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仅1.8万多元,按这样的收入水平计算,在广州买一套80平米的房子,价格一般也都在100万元以上,一位普通市民不吃不喝,也需要55年才能攒够这笔钱,如果贷款买房,做房奴的日子自然也不会好过。

  “深圳上半年已经把房价推上来了,最近降了一点,但也是在虚高的基础上降的,自住客根本还是买不起。”言及深圳房价,老矿表示。“去年12月才卖八千的房子,今年上半年被就炒到了两万,深圳房价肯定不正常。”居住在深圳这样的城市,老矿连叹“可怜”,“深圳消费这么贵,工资又才这么点,不欠信用卡就不错了!”

  针对房价与居民收入严重悬殊,

房地产市场弊端甚多的现状,原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曹建海开出了“药方”——房地“分家”,取消
开发商
,房地产实行分体流通的对策。

  刘福垣指出,当前我国房价飞涨,实际上并不是房子本身大幅升值,大幅上涨的是地价而不是房价,由于房地联体流通,土地增值最终体现在了房产价格的上涨上。

  他表示,事实上,房产本身是随着时间贬值的,房子之所以贵,且房地产商能够获得远远超过社会各行业平均利润的暴利,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获得了土地增值的巨大收益,并将其转移到了房价中,最终由购房者承担。

  按照刘福垣和曹建海的对策,将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体制,取消征地制度,改土地批租制为年租制,即房产的所有者直接按年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地租,按年向税务部门交纳资产税。

  实现土地年租制后,购房者在购买房产时不再一次性承担70年(商业为50年)的土地出让金(改年交)。由于取消了开发商,只保留建筑商,消费者购买的仅是房产而不包括地产,同时免受房地产开发商的盘剥,房子一次性交易价格主要将由房产本身的价值即建安成本和供求关系来决定。

  刘福垣表示,实现这种改革,“房”和“地”真正分离后,同时必须立即停止地产使用权在使用者之间转让;另外,房产单体流通,在理论上可以认为房产交易价格中不再包括地产因素,房地产行业暴利将不复存在,其行业利润将回归至社会各行业平均利润水平,这样,房产价格将只相当于目前房价的三分之一左右。

  “房地产分体流通之后,在劳资关系正常的条件下,所有就业稳定的人都能租得起住宅,中等收入阶层都能买得起住宅,只有社会保障对象需要政府补贴房租。”刘福垣说,上述改革技术操作上并不难,同时还能防止地租这一重要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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