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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知公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 00:13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评论员 吴铭

  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劳动保障部门正积极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努力使全体人民“劳有所得”、“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任务,加大对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调节力度,研究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在研究探索对垄断行业平均工资实行限高封顶的办法。国家政策正从偏重二次分配调节,转向并重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的调节方式。

  近日亦有媒体报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制订的“工资制定条例”目前遭遇了一些难题,比如,究竟哪些收入和待遇能够计算进入工资总额,各部门意见并不统一;劳资双方也存在着巨大的分歧,等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强加最低工资的底线,还是确立最高工资的上限,都有损于经济效率。工资水平的高低,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基于这一原则,很多人认为,在私营部门,老板和一般员工的工资水平会相差数百倍甚至数千倍,但这种差距是合理的,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升。

  目前备受非议的垄断国企的高工资待遇现象,也与自由市场的理论原则的广泛运用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此前中小国企改制浪潮推进,“企业家剩余索取权”理论,实际上是自由市场的理论原则在转轨条件下的灵活运用。正是在这种时代氛围下,垄断国企也在分配制度上逐渐打破大锅饭,如果企业效益好,企业家的“剩余索取权”自然也要在薪酬上有所体现,一般员工自然也会分享企业的业绩增长。在致力于“打破大锅饭”的以前,垄断国企工资待遇偏高、管理者和一般员工收入差距迅速拉大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事情。

  但是,当公平正义的价值上升为与发展效率同样重要的社会价值准则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了。无论是执政党,还是社会公众,都感到社会分配以各种方式急剧拉大,会带来社会不稳定的隐患。要防患于未然,就必须强调公正价值,不能任由市场自发地决定各个阶层工资水平,而要用国家权力来加以适当的干预,因此有确定最低工资、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确定垄断国企工资上限等努力。

  因此,目前舆论对垄断国企高工资待遇现象的批评,其实反映的是,自由市场理论在转轨条件下的灵活运用(打破大锅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调整此前的思路,自由市场建设的突破点顺而滑行到破除国企垄断的问题上。这意味着国企问题已经被重新定位,那就是,在私营部门,较大的收入差距是相对正常和可以容忍的;但在国企或者在政府部门,较大的收入差距则是不正常的和不能容忍的。

  人们经历了天翻地覆变革的三十年后的今天,重温了一些似曾相识的价值原则:政府部门和国企存在的理由就是要实现社会公正和平等,政府和国企应该为社会公正和平等而奋斗,政府和国企内部的分配原则应该是公正和平等的。

  正是因为社会对政府部门和国企提出了这样的希望和要求,政府的政策制定也更关注社会运转的公正:一方面,对垄断国企的高工资现象努力做限制性调整,另一方面,也通过一次分配的调节,开始对私营部门较大的收入差距施加调整的压力。要公正,就要大家一起来公正。从目前劳动部门调节工资的政策动向,我们不难发现一种以公正价值为中心的新的社会循环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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