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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措施关键在于落实 重拳切莫再打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 21:09 《理财周刊》

  笔者在为国土部打击囤地措施感到欢欣的同时,仍不免有一丝担忧。因为,近两三年来,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不能说少,然而,真正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的却不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当部分的措施在执行当中没能落实,仿佛是重拳打空,没有切中要害。

  文本刊记者 江南

  为打击房产开发商的囤地行为,改善房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国土资源部再次明确发文细化了四项措施,其中尤以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规定每宗土地开发时间、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最切中要害,应该说如果能将这些措施切切实实地落到实处的话,开发商的囤地行为是可以得到抑制的。然而,记者在为这些措施感到欢欣的同时,仍不免有一丝担忧。因为,近两三年来,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不能说少,然而,真正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的却不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当部分的措施在执行当中走了样,根本落部到实处,仿佛是重拳打空,没有切中要害。

  实际上,防止

开发商囤积土地还用出新规定吗? 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就规定,连续2年未使用的闲置土地,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2006年4月25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第一条约定明确“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外,还要明确同意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并在第十条约定,受让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已经出台的这些措施,却并未见到实实在在的落实。也没见哪一位

房地产大佬因此而受罚。远的不说,就看中国最大的“地主”广东碧桂园,在其招股说明书上公开宣称,拥有高达4500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据推算足够其开发27年,这要么就是为了转卖土地,要么就是公开的藐视上述政策。也没有看见国土资源部因此而执行处罚。

  有人说,这次国土部的“三年开发完成”规定难以规避了,因为是“完成”而不是“动工”,所以开发商可能没法用开开停停的手段来蒙混过关了。记者倒认为未必。

  记者看了网上一些人给开发商“支”的招,觉得颇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在股东内部故意打一个官司,把土地的产权弄的很复杂,等待法院判决,就可拖很久。再比如勾结地方政府,故意少办一个手续,然后等政府“查处”,把地给冻结了,等真的要开发了就补上手续交笔罚款了事,这个罚款数字当然远低于囤地规定的“20%”的费用。还有很多别的办法,比如地方建设部门配合,说建筑质量不安全,整顿工地;甚至说工程队的环境脏乱,垃圾处理不合格,强令停工三个月。

  由此看来,国土资源部还真不能掉以轻心,以为推出一纸规定就能彻底打消房产商囤地的念头,还得从源头上下些功夫。只有真正堵住地方政府抬高地价增加收入的动力之源,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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