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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买断工龄事件 引发网友热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 11:13 中国网

  近日,深圳华为公司组织安排满八年以上工作年限的员工主动辞职,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唯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全部辞职老员工均可以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总计高达约10亿元。华为此次“买断工龄”事件引发各方关注,网上更是评论如潮。

  据记者了解,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是明年一月一日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在没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前提下,用人单位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很多人看成是“铁合同”,甚至是“终身合同”。

  记者发现,在网上有一组文章都是关于此次“华为买断工龄”事件的。绝大多数网友对华为此举的原因观点趋于一致,即是针对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避行为,但是,对于华为采用“买断工龄”这样的手段规避新法,网友观点纷呈。天涯网友“灵息”认为,华为的行为只是在新法下,用人单位的理性选择,是一次人力资源体系的大变革,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新人力”纪元到来的前奏。

  而网友“明天我就长大”则认为,这是华为公然向劳动合同法挑衅行为。他认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就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而华为的行为显然有违法律精神,作为国内知名企业,没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在争论不休的同时,也有热心网友提出中肯建议。在一篇题为《劳动合同法亮剑在即,华为“断腕自救”为哪般?》的文章中,网友诸还认为华为的举动,损害了自己的社会公众面前的形象,落得个“不负责任”的名声,反而无形中给自己增加了风险,建议用人单位须寻求第三条解决道路——劳务派遣。

  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将传统的雇用、使用一体型形成的雇主与员工的两方关系转化为雇用、使用相分离的派遣(机构)公司、要派企业、受派员工三方关系,劳务派遣将从很大程度上缓解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带来的巨大压力。

  据记者了解,本次《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也有诸多限制,如“禁止转包”、“禁止自设派遣单位”等规定。而纵观国内的劳务派遣行业,真正有能力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人才派遣的专业劳务派遣公司屈指可数,目前实际运营规模最大的易才集团算是一家,而北京外服等人力资源公司虽然牌子够老,但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显然缺乏

竞争力。(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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