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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别让百姓失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3日 13:37 华夏时报

  本报评论员 商 灏

  在宏观调控部门一直视“流动性过剩”为“大敌”的背景下,房贷新政尚未发挥功效,上海部分银行银根居然已严重吃紧,甚至竟无法为第一套住房的客户发放贷款,其背后的问题引人关注。

  由紧缩性政策引发正常居住性购房需求受到限制的局面,恐怕并非调控政策的本意。但面对被“错杀”的调控效果,市场正期待缓释总量政策的调控力度,以及加大针对性政策的落实与推出。

  多重利益交织博弈在一起,使调控政策至今难以落实,却留下一个模棱两可、争论不休的“第二套房”如何认定的“政策后门”,让市场无所适从,也让百姓无所适从。

  住房信贷市场是各

商业银行最为便利的盈利模式和工具,其很难舍得因房贷新政而“割肉”。因此,各类商业银行都不愿出台严格的认定标准,也不愿明确自己的执行细则,都生怕因自己的细则过严而导致部分优质客户的流失。而其所谓“第二套房”认定标准,将使得买房人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大的“活动空间”来规避房贷新政的调控作用。

  在信用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第二套住房究竟如何认定?仅这一硬伤或许就足以让房贷新政失去效用。

  而房贷作为最安全的贷款业务,没有银行愿意放弃。

  银行与开发商可以说是同生死共命运的关系,银行未必敢对这个好伙伴动真格的。房贷新政,致命弱点就在于此。土地是开发商的安身立命之本,所以其为土地而疯狂;贷款是银行的生存之本,所以没有谁可以拒绝真正的客户。所以精明如美国银行家,也没能逃脱次级债的影响。

  由此看去,房贷新政深层次的缺陷将会使得该项政策实际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可见此次房贷新政的模糊性和难以操作性,人们因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越调控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涨幅越大。

  众所周知,人为压制购房需求,同时减少土地供给,在流动性过剩,通胀预期日益严重的宏观经济背景下,房价狂飙突进势头难遏。调控增加的成本被转嫁到房价上,由普通购房者承担。而如果政策制定水平与执行能力太差,朝令夕改,效果怎能不大打折扣?此次房贷新政,政策出台之后自己都搞不明白,还非要出台细则,慢慢解释,执行起来更是没有严格标准,效果如何能好得了?

  在中国房地产业短短的十几年历史上,一直以来就伴随着宏观调控。但几乎每一次的调控都会引发房价的报复性增长,使得政府政策的权威性与执行效果大打折扣,民众对此的失望与不满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

  面对十七大之后更加重视“公正公平”的社会期待,政府的财政政策已开始向民生倾斜,而身兼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双重功能的房地产政策作为一项重大公共政策,也须做更加切合实际的调整。

  中国的宪法规定土地公有,属于全国老百姓所有,因此国家土地必须首先保证所有公民最基本的居住需求,在满足这个需求之后,才谈得上市场化的需求。老百姓有住房的权利,“居者有其屋”,这是检验一切房地产政策的最基本标准。

  政府要做的是加快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限制商品房的土地供应,扩大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以合理的加价给普通百姓提供住房,这样才能让大部分的人民真正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也才能够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

  而在总量紧缩政策遇到瓶颈问题的同时,能否让打击囤积土地等类似的政策落实,或许正是房产调控效果能否真正显现并持续的关键。

  房贷新政若不能迅速落实,不仅会让人们失去对政策抑制房地产市场的信心,也会让人们疑惑由部门制定的这个新政,不是解决房价问题,亦非安民利民之举,而是金融业防范危机到来的明哲保身之道。

  楼市降温一直让百姓充满期待。只有加快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求,在土地供应方面向廉租房、经适房建设倾斜,优先解决普通百姓住房,同时,杜绝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降低审批成本,严厉打击房产业非法经营和官商勾结的腐败行为,才能使楼市大局有所转变,所谓房贷新政也才能够真正击退房价上涨的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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