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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劳动合同法风险 劳务派遣能否担重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 16:51 中国网

  这两天,天涯论坛上关于华为买断工龄的事件讨论得一片火热。华为此番买断包括总裁任正非在内所有工作年限达8年以上的员工,涉及员工数量多达万人。被指其目的明确,为规避新法第十四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一条款。近万员工还没来得及品尝到新法的甜头,反而咽下了新法生效前最后一枚苦果。

  自《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就给平静的企业吹上一阵冷风。众多企业纷纷借口各种名义遣散员工以规避新法带来的种种束缚,LG中国与工作期限在5年至9年的员工,一律不再续约。央视清退临时工。为学校工作15年的代客教师、司机被清退。一时间,裁员又成今年一大热门话题,不得不令人感叹,今年的冬天太冷了!

  面对华为事件,众多华为员工、网友、人力资源专家都参与到讨论中,各抒己见,褒贬不一。有人说此番举动败坏了华为大型民营企业的风范,企业以利为先,缺失社会责任,为其他企业做了不良示范。有人说华为此番举动以最小成本卸掉企业未来巨大的养人包袱,更警示了企业内部员工,提高企业工作效率。是一石二鸟的高招。

  同时也有不少人宣扬企业使用“劳务派遣”这种灵活简便的用工模式代替“盲目裁员”这种损兵折将的硬伤手段,是为上策。佐以劳务派遣将招聘与用人相分离,企业只需挑选适用的人员,职员的合同、福利、保险、工资等方面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即令企业脱离了新法的多重束缚的苦海,顺利“解套”,将招聘、裁员、解雇等风险、成本转嫁到劳务派遣公司,以达到灵活、合理用工,降低风险,促进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良好收效等多重优势介绍。不少企业听后,如看到金子发光。劳务派遣难道就是各大企业众里寻他千百度的“醒世良药”?

  笔者认为就中国劳务派遣行业的目前状况,使用劳务派遣方式规避全部新法风险,恐其还有待考虑。

  劳务派遣起源于美国,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受到追捧和欢迎,成为一种普遍的用工模式。在法制健全、高度法律意识的欧美国家里,劳务派遣均有严格的法律条款予以规范,劳务派遣市场也发展得完善成熟。

  而劳务派遣行业在我国虽得到了如“雨后春笋”般蓬勃的发展,成长过程中却未有优良的法律环境辅以培养。造成劳务派遣公司发展良莠不齐,存在众多行业内的灰色区域。如经常发生的“劳务转包”现象。即企业需派遣人员到一偏远地区,但劳务派遣公司的覆盖范围不能达到。劳务派遣公司就在当地联系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将人员进行再派遣,再转包给公司使用。“劳务转包”这种不规范的行为一旦被查处,就会引发企业、派遣公司、职工三方权利义务不明,甚至将企业扯入劳务纠纷的官司中。

  新法的出台肯定了劳务派遣,也对劳务派遣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范,“劳务转包”现象被明令禁止。试想,如果企业轻信劳务派遣可以“包治百病”,与一个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公司合作,那在新法实施后,必将给企业带来更重的法律负担与风险。

  如果企业希望尝试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手段。那么在选择劳务派遣公司时,就应“擦亮眼球”,选择一些劳务派遣行业的龙头企业,如著名的fesco,和以“新人力”为指导异军突起的易才集团在业界都是受到企业广泛信赖和好评的优秀公司。易才集团更是行业中经营网络最全、服务覆盖面最广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商,其总部设在北京,已在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深圳、西安、青岛、武汉、南京、广州、长沙、乌鲁木齐、成都等60多个城市设立了服务网络。只有规范守法,有业务覆盖力、同时又有专业精神、服务能力的劳务派遣公司,才是企业规避新法风险的避风港湾,才能让企业充分体验到劳务派遣的优势及其为企业分担的风险。但可叹如今市面上“李鬼”横行,“李逵”太少。

  所以笔者认为,就中国目前的劳务派遣行业,处于并不完善成熟的发展阶段。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会促进中国劳务派遣行业的全面大“洗牌”,经过此番“洗牌”后,提炼出来的“真金”,才能为企业所用,成为规避新法风险的良药。(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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