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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争论毫无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 20:21 《理财周刊》

  文 江南

  这回啊,任志强又出马了。他在自己的博客里这么写:“(房产调控)寄希望于能在打击少数人不养鸡、不喂猪的情况下,让另外一些本就养不起鸡、喂不起猪的人能拥有鸡蛋和猪肉。”

  上回房产调控,央行的“121文件”就是给老任领人一顿炮轰给弄成了一纸空文,这次想必有如法炮制的意思。不过,他的比喻是彻底错了。央行的这个《通知》说得很明确,不是什么不让人买第二套房,而是让买第二套房的人少贷款、多付一点利息。这种说法,跟老任自己主张的“房子是给富人盖的”其实是同理――你有钱,要多买房,那就自己多掏点首付,多承担一点利息,没钱的就不要往这里凑热闹了。

  所以,任志强这回完全是没理嚼三分的劲儿。但是,央行和

银监会的这种做法到底有意义吗?笔者觉得也值得商榷。

  我们来看《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首先肯定不是为了打击高房价,道理很简单,没有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主力军的参与,既师出无名,也不会有多大成效。真正的炒家其实是开发商和那些有大资金的私募机构,买两套房就要贷这么多款的人根本不是打击对象。

  其次,假如目的如《通知》所讲是为了金融安全,那简单地拎出“第二套房”更无意义。金融安全根本不会与房子的数列成线性的关系,这是简单的常识。据说央行和银监会是吸取了美国次级抵押贷款的危机教训而行动,那就吸取错了教训。次级贷款的危险不是那些借钱的人每人买了几套房,而是那些人的信用等级低,本来不应该借钱给他们,一套都不该借。所以,央行应该做的事情是大力完善和推广征信系统,让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参加进来,包括外资行,而且把贷款人的信用等级严格区别,这样才是正本清源的做法。

  最后,利率市场化本来就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大方向。这种对细致到“第几套房”应该上浮百分之几利率都要规定的做法无疑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说到底,其实央行等还是“大家长”脾气,隐含着拿国家信用为所有不良贷款最后担保的意味,这种做法在金融走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今天非常危险。商业银行上市了当然要为股东利益负责,采用什么方式防范风险也只需给个大的方向指引就足够了,出了问题自己承担责任,难道要一辈子呵护它们吗?存款保险制度尽早建立,利率、

汇率市场化进程加快,这才是商业银行真正需要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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