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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重在强化购药自主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 10:26 三湘都市报

  舒圣祥

  “医院开天价药方就要成为历史了,老百姓以后不用为看病贵的问题发愁了!”——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日前表示,广东将要在全国率先实行“医药分开”政策,“医院最好不要有自己的药房,让患者到社会上去购药。”

  很长时间以来,一种十分流行的观点认为,“以药养医”体制是造成看病贵和药价虚高的症结所在。正是基于这样的观点,“医药分开”政策被人们寄予了厚望。似乎只要医院不卖药了,大处方问题也就不复存在,看病成本自然就会一下子便宜下来。对于这种盲目乐观的情绪,笔者认为值得警惕。

  首先需要回答的一个问题是:在政府投入既定的情况下,以什么“养医”?我们知道,卖药收入在

医院总收入中一直占有很大的比例,现在剥离了医院门诊药房,除非政府大幅度增加投入,否则医院如何生存?一些地方采取的办法是:把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和技术含量升上去,把大型设备的检查费用和药品的价格降下来,把“以药养医”变成“以技养医”。然而,这很可能只是一个“零和博弈”——“以药养医”也好,“以技养医”也好,“以×养医”也好,归根结底都是“以患者养医”。对患者而言,以何种名义把钱掏出去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名目更改之后,享受的医疗服务的
性价比
问题。

  更加重要的是,一旦医院没有药房,很有可能会耽误对疾病的治疗。如果患者在外面买不到医生需要的药怎么办?住院病人用药又该怎么办?而且,如果发生医疗事故,也难以区分责任。毋庸置疑,剥离病房会让就医行为更加不方便。相反,只要对医院药房的剥离行为并不彻底,那么这种形式的“医药分开”很可能就会形同虚设。

  在我看来,我们不应该对“医药分开”仅仅做“剥离医院药房”这样的狭义理解。“医药分开”的要义在于切断医生与药品之间的经济联系。要做到这一点,除了政府需要适当加大投入以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之外,更需要执法部门“执法必严”,将法律明令禁止的“医生收入与卖药挂钩”行为真正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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