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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收入不能等同于证券收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 15:21 时代信报

  大风

  年仅32岁的江西富豪彭小峰在今年的胡润百富榜单中极其耀眼,杀入了前十位,但是上榜不到半个月,由他领衔的赛维太阳能公司因在美国纽交所上市,遭遇股价大跳水,因此外界所统计出的其个人400亿元人民币身家,于10多个交易日内缩水一半。(《第一财经日报》10月22日)

  原新闻报道中称彭小峰缩水一半的是“身家”,而不是“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涉及到各种投资,比如实业投资、金融产品投资,涵盖储蓄、债券、保险和股票等。按照国家统计局专家的以上解释,中国富豪们日益证券化的财富其实也是“财产性收入”,只不过除了这种账面财富外,他们还有各种实业支撑,因此,股价的涨跌并不能使其遭受灭顶之灾。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句话的核心实质,其实就是“让老百姓的财富保值增值,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富”。还有一些热衷金融

证券事业的人士认为,进入十七大报告中的这一重要提法预示着,国家将在证券化创富机制的建立上,为公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留出更多的政策空间。对照彭小峰财富增缩的戏剧性变化,我们不难看出,在一个公民收入模式日益多元化的社会格局中,如何规避风险,始终是确保财富稳定的重要议题。因此,片面将公民“财产性收入”等同证券化收入———或者将公民财产性收入与证券市场及银行衍生品的繁荣生硬捆绑在一起的企图,是非常有害的。

  彭小峰的企业在美国上市,不可避免地卷入到美国国内经济与金融风险,甚至是全球化金融风险的相互推波助澜中。从长远看,

中国经济的发展也会带来金融业的大繁荣,也必然面临国家资产、国民
资产证券化
的考验,这将是一个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抉择。据传,为了吃到阿里巴巴在港交所IPO的盛宴,国内已经有人开始组织起来以私募基金的模式赴港申购新股,在谋利的冲动中,国民走证券创富之路的野心和实力可见一斑。对世界资本市场来说,这或许是一股资本新力量,但对中国来说,如何将这股冲动引导好,使之能为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实乃事关利国利己的大事。

  因此,对财产性收入的解读应该走多元化的路线,绝不能受困在证券化“虚拟财富”的喜悦假象中。特别要警惕一些利益集团挥舞着“与民争利”、“让利于民”、“全民分享改革成果”等大棒,营造逼政府走短视之路的舆论氛围。是的,政府在“创造条件”方面确有大量文章可做,但这不等于说,我们可以完全依赖制度设计去消除风险。只要有投资者的贪婪与恐惧存在,这种风险就会随时聚积、发作。更何况你我都不是彭小峰,一个个工薪族的“身家”怎经得起缩水一半的蹂躏?作为普通公民的一分子,我们需要的是保值基础下的财产性收入,其次才是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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