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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 04:05 21世纪经济报道

  “第二套房”以“户”存在难度

  工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张琪日前透露,央行正联合四大商业银行讨论房贷“第二套房”的核定标准,预计近日将确立统一认定标准。而建行已经明确了“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以“户”为单位。不出意外的话,这也将是其他三大商业银行的选择。

  “第二套房”究竟如何界定?银行间操作各异,各界也争论不休。即使占据房贷市场大半个江山的四大国有银行统一标准,但光大银行和交行等中小银行却另行其道——明确以个人界定第二套房,如此,必然不能避免混乱,这很有可能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因为消费者买房贷款就局限在开发商指定的那两三家银行,没有更多择优选择的权利。

  就第二套房以“户”界定而言,笔者认为操作起来存在不少障碍,这主要体现在央行征信系统不能完全支持上。10月16日就有媒体报道,上海多家银行表示,以“户”为单位存在认定难度。尽管央行副行长苏宁认为,央行征信系统完全可以成功认定第二套房,但随后央行征信中心主任戴根有却表示,同一个自然人名下的所有住房信贷情况,均可通过央行征信系统反映出来。然而整个家庭成员的购房情况,目前还不能完全反映在该系统中。

  况且,“家庭”这个单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动态的裂变和组合过程中。另外,对一个家庭的认定,并不能局限于夫妻双方。如果认识不到以上这些,既有可能纵容一个家庭去骗贷,又有可能压抑另一个家庭的合理需求。(张海英 北京)

  以学术的方式让农民工“在场”

  近日,据报道,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何明1年半以前将餐饮业女性农民工定为自己的论文选题后,便“卧底”进入了成都一家酒楼,成为一名普通女服务员。经过1年多,何明完成了自己的论文。

  我们对农民工了解多少?这似乎并不是一个唐突的问题。只消问一句:中国当今到底有多少农民工?相信,准确的数字谁也无法回答。通常的说法是大约1亿5千万到2亿,这一“大约”不要紧,5千万人立即成了一个庞大的谜团。我们对农民工的了解水平之低由此可见一斑。

  正是因为如此,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何明的“田野调查”值得我们表达敬意。自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农民工群体出现以来,对于这个弱势群体,学术界关注的太少而不是太多,即便是有限的研究,也仅仅停留于表面,而大而化之的结果只能是:一方面民间没有涵养足够的感同身受的品质;一方面,相关决策也缺乏相应的理论基础。双重隔膜的格局,让农民工群体越来越远离我们的视野。

  在此,我们有必要再次提到,学术尤其是研究社会发展的精英学者的使命是什么?固然,他们要关心改革发展、社会流变等宏大命题,但对于弱势群体的密切关注和人文关怀同样是其学术研究的特定使命。

  研究者们对于农民工群体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学术性的研究,还原这个群体的生存景观,给政府的施政和对民间的关怀提供现实指南。进而言之,这或许也是为生民立言之一种——农民工群体因种种原因陷入集体性失语,而以其为研究对象的学者们却拥有充分的话语权和渠道为之鼓与呼。不管是从学术的旨归还是从个人道德感出发,这都是当仁不让的事情。

  让农民工更深刻地切近我们的生活,让他们稳稳地立足于时代的现场,需要展开“田野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实现对农民工群体的全方位扫描和感知,并依此作为建言献策的依据。(张若渔 湖南)

  房改中的成绩还需辩证看待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表示,中国的住房和

房地产制度改革是“很成功的改革”,特别是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不过汪光焘也表示,住房分配上还需要研究更加照顾公平的问题。

  中国房改始于1998年,其核心是“取消福利分房、实现居民住宅货币化、私有化”,其初衷是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核心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也就是说,房改是围绕公正、公平、合理、保障这些宗旨展开的。现在,住房分配上还需要研究更加照顾公平的问题,这说明“公平”这一要义贯彻还不到位。

  笔者认为,用“初步成功”或者“基本成功”这些说法更容易让民众信服。这大致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10年房改走了不少弯路。最大的弯路是过度市场化,从国外经验和我国10多年的探索来看,仅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住房领域的公平问题。过度市场化的结果是住房市场两极分化,少数人拥有多套住房,而多数人买不起商品房或者住不上保障房。一直处于纠偏过程中的房改怎么算得上是很成功呢? 其次,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但就稳定

房价来说,收效甚微。第三,相关法律法规还待完善。房改中一大惊喜就是《物权法》的出台,但配套法律还需要完善。物业税正在试点当中,因牵扯地方政府、业主等多方利益,全面实施还需一个过程。至于《住宅法》,从1983年研制至今,依然没有下文。

  因而,房改中的成绩还需辩证看待。应该说,中国房改的大方向是成功的,1998年房改时就明确用经济适用房来保障绝大多数人的住房,在经历了过度市场化的阵痛之后,现在又回归以廉租住房为重点的多层次住房保障。这一明显的变化始于今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判断房改是否成功,一个重要的标准是社会底层人群的住房得到彻底改善。现在,我们清晰认识房改,是因为改革是不断深化的过程,还需进一步努力。

  (冯海宁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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