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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货应成商业习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07:21 市场报

  在杭州西湖景区的不少商场,买了商品如果不喜欢,就可以无理由退货。据悉,西湖景区目前已有近百家商场、特产店加入了“无理由退货”承诺的行列,所卖的主要商品如茶叶、珍珠、丝绸品等都可以实现无理由退货。省工商部门表示,这一做法将在全省逐步推广。(10月14日《钱江晚报》)

  表面上看,实现“无理由退货”好像吃亏的是商家,如果遇到大量的顾客来退货,商家岂不是既做了赔本买卖又影响了声誉?其实,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只要经营者自律,进货时严把质量关,保证商品质量过得硬,又何怕顾客刁难呢?再说,如果不是真的需要退货,哪个消费者又会滥用自己的诚信度,无缘无故地故意去退货呢?

  其实,在美国、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无理由退货”早已成为一种商业习惯。在这些国家,消费者在一定时间之内买到的商品即使没有质量问题,也可以随时退货,顾客在消费中切实体会到了作为“上帝”的感觉。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实际上也是一种经营手法,体现出的是商家以人为本、诚信经营的良好商业营销理念,表现出的不仅是对顾客的信任,还有对自己的自信。商家在经营活动中只有首先考虑用户的利益,“迁就”顾客,才能取得用户的信赖,从而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消费者和更大的市场份额。期待这一做法越推越广,并成为商业习惯。(彭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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