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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标准何时明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 04:53 新闻晨报

  第二套房贷款新政9月27日出台后,如何认定“第二套房”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原本以为长假后一切会水落石出,没想到各种认定标准却令老百姓愈发陷入了雾里看花的境地。央行副行长苏宁“第二套房完全能够认定”的话音未落,南京两家银行就公布了截然不同的认定标准,重庆的多家银行还将部分人群的第二套房首付直接提到5成。

  事实上,此次房贷新政的波及面之广,已经超出投机客的范畴。打算改善居住环境的小家庭在焦急地等待:卖掉小房子换大房子算不算“第二套房”?已经还清自有住房的小夫妻也急切地想知道:为父母买的房子既然只能以自己名义贷款,那还是不是“第二套房”?

  令人遗憾的是,这般关系老百姓钱袋子的政策,其方向和目的却像忽左忽右的“迷魂拳”,让人摸不着头脑:如果为了调控高位运行的

房价,各银行自然应该从严执行,即便还清了首套房贷款,再次购房也应视作“第二套房”;而如果仅为防范银行风险,避免美国次级贷危机在国内重演,银行则应将还清首套房贷款的家庭看作“优质客户”,鼓励其再次贷款才对。

  或许有人会说,房贷新政本就兼具上述多重目的,“迷魂拳”恰恰对市场各个层面起到了威慑的效果。果真如此的话,有关部门是否应该早点出台统一的实施细则呢?值得担心的是,执行政策的宽紧程度反而成为有些银行间竞争的手段,想要买第二套房的老百姓自然蜂拥到执行政策宽松的那家,那么房贷新政的实际效果难免会大打折扣。

  现在看来,我国的一些相关政策要像

美联储每月例会那样具备“可预见性”,还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但政策的发布至少应该规范、透明、及时、准确和周到;尤其是关乎民生的政策,“周到”必不可少。

  当务之急是,政策出台之后的配套细则应该在最短时间到位,这样才不致造成市场不必要的误解。可以借鉴的例子是美国食药监局的产品召回公告,其中不但有召回的缘由、途径、产品的图示、相关公司网址,还专门设计了“自问自答”的页面,以及历次类似召回事件的链接。看了这个公告的消费者,对怎样处置家里的问题产品,立时有了清晰明了的认知,也能够作出理性的判断。

  我们的政策制定部门,不妨换位思考,多想想普通百姓读到一纸公文(特别是比较“含蓄”和“抽象”的那一类)时的困惑,如此,今后“迷魂拳”或许会少很多,也真正能打中要害而不致伤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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