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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蓄水:让利于民的一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 08:04 燕赵都市报

  9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从即日起,对饮食业、娱乐等八行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税率进行不同幅度的下调。娱乐业下调至15%至30%、饮食业下调至8%至25%、批发和零售贸易则下调至4%至15%,其他行业的税率都有较大幅度的降低。(9月18日《北京晨报》)

  千呼万唤始出来。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德国、美国、法国……纷纷推出了自己的减税计划,世界范围内兴起了一股“减税潮流”。在中国,一边是“近年来经济增长都在7%-9%,而相应的税收增长却高达18%”的所谓“喜讯”,另一边是美国《福布斯》杂志发表的2007“全球税负痛苦指数”中,中国税负名列世界第三———可喜的是,降低八个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政策已经出台,尽管只是一小步。

  目前,中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但国内企业普遍处于谋求生存的阶段,在创新、发展上整体表现乏力。通过适当的减税,“休养生息”,“蓄水养鱼”,将大大促进经济的发展动力与活力。

  “藏富于民”方能国家富裕,这是被视为经济学鼻祖的亚当·斯密在其名著《国富论》中告诉我们的一个基本常识。但由于这些年我们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财政支出比较庞大,过于看重税收带来的财政收入,却从另一个层面压抑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积极的财政政策除了要增加政府收入,把税收“

蛋糕”做大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减税,通过减轻税负释放企业的发展能力。

  给企业减税松绑,只是让利于民迈出的第一步。国家最困难的还是农民和城市中的低收入家庭,但在目前的减税政策中,他们是享受不到直接好处的。从经济理性来看,国家利用企业税收返还来增加社会底层群体收入的分配方式,才能够解决他们的获利问题。如果大量对企业减税,操作不当还可能造成公众利益的实际受损。因此,只让利于企业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采取直接让利于民的跟进措施,避免此般矛盾的扩大。

  比如,

个人所得税,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调节收入分配,逐步缩小收入差距,防止两极分化,让利于民的思路需要首先在个税改革上做足文章。经过多次讨论之后,国家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当初就有人质疑此起征点偏低,尤其不适合将发达城市与西部山区“一刀切”。现在看来,这些批评是很有道理的。此外,对于个体工商户,月收入额5000元以下免征的基点也偏低,按照30%的利润,不过是月收入1500元,对这样的微利个体经营征税,不利于促进普通老百姓的自谋创业,这也成为近年来个体户速减的重要原因。

  真正做到通过税收还利于民,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弱化针对劳动所得的税收,强化针对资产和资产增值的税收。在这样一个原则之下,可以“让利”的政策努力显然还有很多。比如,将税外收费纳入法律约束,不至于乱七八糟的“管理费”收得让个体户关门;再比如,规范土地买卖收入,不至于让人民的利益在“桌子底下的交易中”实质受损。给中小企业减税蓄水,只是让利于民迈出的第一步,民众有理由期待更多的步子迈出来,以表面的让利于民,换来实质的国强民富。

  -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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