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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如何保证国企分红泽被众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08:35 燕赵都市报

  众所周知,所谓"国有资产",实质是"全民所有"的公共资产,这也就是说,全体国民才是国资的最终所有者和国企的真正出资人。那么,无论是依据市场逻辑还是公共管理逻辑,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公共性---将其纳入预算,使全民能够充分分享国有资产的收益,都是必然之举。

  国务院5月30日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地政府决定。这意味着,国企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政府作为股东,将对国有企业的利润提取分红和进行再分配。(《东方早报》5月31日)

  这样的消息无疑令人振奋。众所周知,所谓“国有资产”,实质是“全民所有”的公共资产,这也就是说,全体国民才是国资的最终所有者和国企的真正出资人。那么,无论是依据市场逻辑还是公共管理逻辑,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公共性———将其纳入预算,使全民能够充分分享国有资产的收益,都是必然之举。这正如国务院《预算法实施条例》所指出的:“各级政府预算编制,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所以,如果说,以税收为主要来源的政府公共预算体现的理念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话,那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所彰显的理念则是:“人民投资,人民受益”。

  不过,要保证国资预算真正惠及全民,笔者以为,光有上述理念仍远远不够,还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

  首先,如何保障国有资产预算在编制、审查程序上充分体现民意。毫无疑问,所谓预算,对于国家而言,实际上就是一部有关公共资金分配使用的法律。因此,从法治的角度看,凡预算都必须通过立法机关,由其代表人民对预算行使审查权和批准权。为此,我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审查、批准———政府公共预算是如此,同属于公共财政范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然也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但是,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看,国有资产预算似乎还没有涉及这一程序问题,而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时下国资预算的具体编制仍然还是由政府部门在主持操作,其中还夹杂着究竟应由谁主导的“部门之争”,联系此前在财税预算上,由于预算编制部门化、人大监督软弱化导致的种种弊端,这一现象无疑令人担忧:国有资产预算,是否会重复以往在财税预算上发生的故事,从而让国资预算的惠民性大打折扣呢?

  此外,作为公共财政一部分的国有资产预算,如何从收支两个方面充分体现其惠民的公共价值?先看支出方面,据报道,国资预算支出主要体现在:一是为重点企业“补充资本金”;二是解决一些困难企业的退出成本。显然,这种以国企自身为主的支出结构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也无法充分体现国企分红的“人民受益”理念,正像有学者指出的,“国企分红最重要的是必须让钱分到个人手里,让普通百姓分享到国企分红成果”。

  那么,究竟如何“让钱分到个人手里”?在笔者看来,有效的办法应该是将国企分红尽可能投入到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领域,如尚未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领域、急需资金的全民医保领域、欠账甚多的社保领域等等。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国企利润1.1万亿,今年预计将超过1.2万亿。可以想象,如此一笔资金,如果都能投入到上述领域,将意味着民生的巨大改善。

  再看收入方面。笔者认为,应将分红收入的来源主要放在那些垄断性质明显,利润和利润率均过分巨大的大型国企上。如中石油。统计显示,中石油去年利润高达1980亿,利润率20%以上。无疑,只有将这类国企作为分红重点,才能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分红资金的充裕性,而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遏制其过分奢侈的高福利,缓解行业间收入差距,真正凸显其作为国有资产的全民性。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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