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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评定中国畅销名酒被告的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10:08 信息时报

  作者 李克杰

  5月15日,商务部被告上法庭,据《民主与法制时报》5月21日报道,河南宝丰酒业有限公司认为商务部举行“中国畅销名酒”、“第六届中国名酒”评定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将一纸诉状递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确认。

  虽然商务部快速回应,作出了暂停评定的决定,然而,这个决定不仅没能让原告消除怨气,而且也未能平息社会各界对商务部进行品牌评选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强烈质疑。对商务部的名酒品牌评选,公众质疑的焦点其实既明确又简单,那就是商务部作为市场监管者不该参与市场运作,直接组织本应由市场决定的名优商品评选,从而违规干预和影响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

  市场经济通行一个基本常识,即在处理政府、行政权力和市场的关系上,必须保证政府的中立和超脱地位,确保监管者地位,从而为市场主体制定公平竞争的规则,并通过日常监管和必要调控使规则得以全面实施。否则,就是政府越权和权力违规。其结果必然伤害公平竞争秩序,破坏市场经济环境。

  

商务部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一个主管部门,它的基本职责理应是维护包括酒类生产经营在内的全部商品生产和流通的正常秩序,并保证在参与其中的每个市场主体都遵守市场规则,获得平等竞争的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讲,商务部不应参与、更不应直接组织酒类品牌的评选,因为任何由行政权力和市场监管者直接实施的“荣誉加身”都让具体品牌获得了权力赞誉和特殊庇护,无形中打压了其他同类商品,客观上形成不正当竞争。这使得其他同类品牌为了提高竞争力,而竭力寻求权力关照,这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土壤,不仅破坏市场秩序,而且腐蚀行政权力。

  商务部的麻烦源于对权力属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管者角色定位的错误认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包办一切”传统思维的继续。从这个事件我们可看出,市场监管者首先要管好自己,仍然还存在多方面的障碍,其中既有传统观念的因素,也有权力运行环境的影响。

  事实上,类似的“政府就成了企业促销员”,权力违规现象已经让市场很受伤。当前我国由政府组织的名优评选还有不少,如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名牌”的评选、农业部的“中国名牌农产品”、国家工商总局的“中国驰名

商标”和“国家免检产品”等等。这些五花八门的评选相互交叉、周期混乱,成为许多虚假广告的耀眼光环的同时,却让消费者感到眼花缭乱,特别是近年来一些“驰名商标”和“免检产品”不断出现质量问题,使政府公信力受到伤害。

  看来,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这么多年来,政府切实转变职能,正确角色定位,防止权力违规和越位,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作者系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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