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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插队是从错误行为中获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17:28 三湘都市报

  -本报评论员 吴龙贵

  前天是中国人民银行出“七招”缓解银行网点业务“排长龙”问题的第一天,但不少银行网点依旧人满为患。有读者向记者反映,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在各个营业网点推出了一项“业务办理加急”的服务项目,出50元加急费就可在VIP快速通道享受VIP客户的快捷服务,从而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此举引起了其他一些排队者的不满,认为加急等于是在花钱插队。

  早在公元3世纪,

罗马法学家庞波涅斯就提出了一条著名的法律格言:损人而利己乃违反衡平。这一格言后来演化为“任何人都不得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利”,并成为民法中不当得利制度的理论。先知先言,现在看来,至少是对一些财大气粗的
垄断行业
来说,还是有重申并学习的必要。

  “银行长龙”引起民怨沸腾,银行积极出招加以缓解,当然是令人欣慰的。这至少说明,即便在银行方面看来,“长龙”现象也是自身存在问题,譬如工作不到位,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等。当然,另一个原因还在于这有损于银行的整体形象。因此,不管是出钱出力还是出招,都是银行必须支付的管理成本,这是作为服务性行业的一个固有职责,不可规避,更不能转嫁。否则,就是对客户哪怕是看上去没有多少盈利空间的小客户利益的一种损害。

  料不想,在打出“七招”之后,银行竟又悄然祭出了第八招。虽然这一招起了十分花哨的名字——“业务办理加急”,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的实质所在:花钱插队。商人言利,开展不同的业务,以满足特定客户的特定需求,获取更多的利润,这无可厚非,但具体到这项名为“业务办理加急”的服务项目所提供的,并非是只有少数特定的客户才需要的新服务,而是所有不特定的客户都需要的基础服务。银行方面不能为客户提供基础服务已经是失职,偷换一下概念,然后公然坐地收起钱来,更是错上加错——这不是“从错误行为中获利”是什么?

  这招狠,狠就狠在一招出手,让前面七招全部化影于无形。正如一个小学生不写作业不受责备反获奖励,他就不可能再认真写作业一样,如果“排长龙”不会使银行利益受损,反而得到一个新的利益增长点,银行哪还有心思去解决?摆在消费者面前的是两条路:要么老实交钱,要么闭嘴排队。当然,从事实来看,前“七招”也不过是个应付公众指责的幌子,不具任何实质性意义。

  说到底,这就是银行版的“傲慢与偏见”。对于绝大多数公众而言,他们虽是理论上的客户,在银行眼里,却分明还有一个“小”字。类似的事,已经上演了多起,譬如小额存款收费等。也许对银行进行职业道德上的谴责已经毫无意义,我们只想知道:谁能管一管现在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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