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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劳工痛苦拷问社会良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 14:03 南方日报

  何三畏

  5月2日,我在《南方都市报》发表《让劳工的痛苦有地方申告》,分析了广州市某医科大学“临时工”何长林的故事。何长林在这个学校工作了16年,每天早晨从6时多起床,到晚上10时多回家休息,扣除中间吃饭休息的时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他从来没有休过假,包括星期天节假日和春节,但是五一前夕,学校要强制他“休假三个月”。是不是有关方面想到了遵守劳动法,给他一次带薪休假呢?不是,是学校解聘“老员工”,又想不支付补偿的办法。

  说实话,“某学校”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的批评,才能证明这个社会不失良心,可是,考虑到现实的原因,我只能写得一片婆心,十分温和。然而,这还是使学校生气了。五一过后,何长林去找学校,事情已经变化了。校方说,现在不是你的劳动关系的事情,而是,你通过媒体……领导很生气……事情根本没法讲了。

  “某学校”的犟脾气,客观上更加证明了底层劳工的痛苦难以申告。何长林的命运只不过是一个缩影。在这方面,周立太律师(何长林代理人)有堆积如山的素材。他告诉我,在深圳,有的雇主为了规避支付解除

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跟工人一个月签一次合同,有一个厂3000多人,只有一人合同签了三个月。有的员工工作十年,签了100多份合同。而这些合同,都是按规定送国家劳动部门备案鉴证的,劳动部门则庄严地加盖了公章。

  据周立太介绍,全国现有广东和重庆出台了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标准,规定按标的收费。无数个何长林似的民工到了劳动部门,遇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仲裁费。而劳动官司必须要仲裁在先,不服仲裁才能上法庭。“这样一来,致使民工告状无门,爬烟囱,攀高楼,成为不安定因素。”(周立太语)何长林20多岁离开家乡,现在就要原样回去。惟一不同的是,他离家时,有充沛的力气和年轻的岁月。他希望生活安定,尽管在学校做清洁工资低,还是一直留在那里。另一方面,就在何长林离开家园这16年间,中国社会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绩,亿万劳工的高付出低收入使城市基础建设一日千里,堆积了前所未有的浮华和财富。但这一切,与何长林这样的劳工没有关系,他的子女只能送回老家去受教育,他只能向隅而泣。

  应该说,出于构建

和谐社会的迫切目标,主流社会已经注意到这种反差。今年五一劳动节《人民日报》的社论特别亲善底层民众,如同温家宝五一期间与劳工一起吃饭的时候讲的,要尊重普通劳动者。社论提出要与各个阶层的劳动者“共建和谐社会,共享劳动成果”,认为普通劳动也是神圣的。神圣的东西就不可侵犯。共享才能和谐。底层劳工的痛苦正在拷问着社会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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