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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传统观念正确看待外商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 11:12 国际商报

  ---国际商报社"外商投资与中国民族工业发展"专家研讨会发言摘录(上)

  在线国际商报讯 由国际商报社主办的“外商投资与中国民族工业发展”专家研讨会,4月28日在北京召开。6位中国商务领域的知名专家参加了研讨会,并围绕中国吸引外资的现状、跨国公司并购趋势及最新的娃哈哈与达能的纠纷案例展开了讨论。

  国际商报社社长助理、总编辑助理李红梅主持了研讨会。在致辞中她说,“外商投资与中国民族工业发展”这一主题背后隐藏了丰富而深刻的历史观、文化观、民族观、经济观、法制观的冲突。从外资进入中国那一天起,如何处理好外商投资与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问题就一直存在争论,不同观点的交锋在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

  2006年发达国家吸收的外商投资达8000亿美元,占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65%以上;中国吸收外资695亿美元,只约占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额的6%。中国人均吸收外商投资只有53美元,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3,仅占发达国家人均水平的1/12。李红梅说,这些数字清楚地表明,我们对外资泛滥的担心至少目前是过分超前的。同样,外国企业对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总量也还很小,2006年合同金额仅47亿美元,只占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的2.5%。这也表明,所谓中国民族工业面临外资灭顶之灾的说法也是追求轰动效应的表达方式。

  李红梅指出,目前世界各国对并购领域和内容的审批都比较审慎。中国政府也一直强调,顾及国家经济安全,防止在并购过程中形成产业或行业的垄断。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危及国家经济安全毕竟是特例,这和发展外资并购本身并不造成矛盾。

  李红梅认为,复关和入世的实践告诉我们,闭门保护、心存幻想都是无益的,让我们的企业真正按照国际规则行事、接受国际市场大潮的洗礼,才是顽强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唯一正确的选择。(朝夕)

  正确看待外商投资的现实

  王志乐:误判引发忧虑

  从2004年开始,媒体、学术界以及政府部门对于外资问题进行了很多讨论。从去年开始有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个是对跨国公司垄断的担心,另一个是对外资并购的担心。

  我个人感觉,在谈这两个问题的时候,不少人对于国家的整体经济形势判断有误。我想问一个问题:改革开放到现在,中国的经济安全度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我感觉,目前是从1840年以来

中国经济安全度最高的时期。国家经济安全决定于国家经济竞争力。现在中国经济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过去根本不可比。当然,经济安全度高,不是说就不用讨论经济安全问题了。

  我们要居安思危。但是,对总的经济形势的判断要明确,要不然对于整个国家在全球经济中的位置就无法准确把握。

  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对垄断、经济安全问题的疑问?我认为源自三点判断失误:

  第一,对外资垄断判断的失误。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市场份额集中不等于垄断,利用市场优势限制竞争才是垄断。其次,“外资企业”不能作为一个竞争主体来看待。外资企业不是一个市场竞争主体,而是一个群体,外资企业之间也存在竞争。

  第二,对外资企业性质判断的失误。很多人总习惯把外资企业等同于国外企业。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设立的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一样,都是中国企业的一部分。

  第三,把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健康概念混淆。健康和安全是两个概念,比如一个人生病,要死了,不能说这个人不安全了,只能说不健康。但是这个人如果出门遇到车祸,那是不安全。市场中出现垄断行为,只是市场秩序不健康,而不是经济安全问题。因此,反垄断法不是保护国家安全的,只是保护市场健康发展的秩序。就像国家有安全部和公安部,公安部是对付犯罪的,安全部才是对付安全的。我去年访问了徐工、苏泊尔、天润,我的调查结果是,这些并购案并不危及国家安全,都是很正常的市场行为,是正常的企业发展问题。

  何伟文:用全球化眼光看问题

  无论跨国并购或者国内并购都是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最主要的投资形式。据统计,2006年全球的并购总额达到37900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58%。其中55宗单项都在100亿美元以上,最大的一宗是AT&T收购南方贝尔,727亿美元。

  美国2006年直接利用外商投资1835亿。但是外国公司购买美国有价证券(主要是企业股本)有6211亿美元。这也说明股权交易方式是美国投资的主要方式。

  与之相比,外资在中国并购只是小数目。所以我们要充分地看到,今后5到10年,或者更长的时期,外资并购还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我们需要认真研究和适应这个趋势,并努力学会从中争取我国的最大利益。如果现在就嚷嚷民族工业安全,恐怕既不客观,也无法解决问题。

  并购需要防止的是造成市场的不公平竞争。6部委2006年9月公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这就是相应的标准。不必争论不休,按照这个做就行了。

  我们倒过来看,当中国企业收购海外企业的时候,往往获得一片赞扬。比如联想收购了IBM的个人电脑业务,媒体赞扬有加。那么,联想到底是中国公司还是美国公司?在全球化的今天,我们应当抛弃这种传统思维模式,联想应当是一家总部在中美两国的全球公司。

  还有一个例子。南汽和上汽收购了英国罗孚汽车,把整条生产线搬到南京,继续生产罗孚车,但命名名爵,是自主品牌。今年3月27号下线时,英国副首相发来贺信。按照我们一些人的思维,这根本是英国品牌被外国并购,怎么会还这么兴高采烈?

  卢森堡的阿塞洛公司最近被米塔尔钢铁公司并购。但是,阿塞洛公司是法国人控股,米塔尔公司的老板则是印度裔英国人。这是只有全球化时代才能出现的新情况。

  破除一些传统观念

  张玉卿:什么是民族品牌?

  当前很多媒体讲保护民族品牌、保护民族知名品牌,但其实他们并没有真正清楚这些概念的意义。

  什么叫民族品牌?怎么样才能说这个品牌代表了一个民族?我觉得,这个概念从法律上来讲缺乏标准。长城可以说是中国的象征,但那不是商品。哪个产品的品牌能能代表中国?我觉得到现在为止还看不到。我们不能说一个品牌好了,民族就能增多少光,一个品牌不好了,甚至完了,我们的民族就要受到影响?所以我们要慎用这个概念,或者不用。

  如果一个品牌是靠政府给扶持起来了,靠新闻媒体给吹捧起来,第一缺乏操作的标准,第二对其他产品不公平。所以我觉得一个品牌的兴盛是要靠企业自己打拼的,靠消费者的信任,靠法律的保护。

  现在我们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品牌也是一项商品,经不住竞争的就要垮下去,新的品牌就会显露出来。这是由市场决定的。我们大可不必大惊小怪。

  何伟文:民族的也是世界的

  过去我们老祖宗就说过:民族的也是世界的。我们现在在全球化时代还老是讲民族的,这是一个概念问题。11年前,我当时还是《国际商报》副总编的时候,也组织过一系列的讨论,主题是跨国公司与中国工业的发展。我们当时搞了几个行业调查,一个是啤酒,一个胶卷,一个电梯。最后认为双方并不矛盾。

  我们就不得不问一问:上海大众、一汽大众是不是民族品牌?是。领导干部只能坐国产车,一汽生产的奥迪车可以坐。说明它是民族的。那么,它是不是德国的?是。因为上海大众和一汽大众的产量也统计在德国大众的全球产量中。

  而且很多我们的企业和品牌,只有靠和跨国公司联盟,靠国际化才能发展。最突出的就是海尔,从琴岛-利勃海尔发展到海尔,就是通过国际化慢慢壮大。同样,青岛啤酒如果就是土生土长,全部排斥同安-布合作,能壮大到今天吗?同样的例子还有浙江温州的奥康皮鞋。所以我们应该看到,民族的也是世界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达能与娃哈哈纠纷的性质

  王志乐:双方的问题都是对合同不够尊重

  宗庆后公开讲这是外商强行收购中国的民族企业,所以不少媒体也从民族主义方面来讲这件事。但是我的观点是,这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政治问题,“在商言商”,这只是一起中外合资企业的经济纠纷,是合资双方的合同纠纷。

  如果是这么一个性质的话,我觉得问题就应该很明朗。首先,这个合同不管你现在认为怎样不合理,当时你是同意的。宗庆后在新浪直播中也讲到当时经验不多,稀里糊涂就同意了,就签了合同。这说明不是外国经营者强迫你签的,他当时是同意的,是自愿签的。而且这个合同当时也是经过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的,起码在工商局备过案,这就不能想撕毁就撕毁。其实,如果觉得合同不合理,按照公司法可以修改合同。但是修改合同只能按照公司章程、合同以及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也就是说,依法进行。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首先要尊重法律。企业在经营中最需要遵守的就是企业章程和合同,章程和合同对于企业来讲就是法。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实最难的就是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我国企业在成长过程中一定要学会尊重法律,尊重合同。

  同时我认为达能最大的问题也是没有能够严格遵守合同。既然你当年就发现宗庆后没有执行合同,你为什么没有及早地制止这个问题?还有关于商标使用,既然这个商标已经作价,作为投资股份进入了合资企业,也就是说合资企业拥有了娃哈哈商标,合作方在合资企业之外还用这个商标,那就是违规了,违反了合同。达能为什么没有及时制止?由于没有能够严格遵守合同,导致双方分歧越来越大,越来越难以解决。

  所以我觉得,娃哈哈和达能两方的问题都是对合同不够尊重。这起纠纷双方都有责任。现在双方应当以与人为善的态度依照合同和相应法规来解决纠纷。

  时建中:法律问题不要政治化

  这是一个法律问题,法律问题不要政治化。

  具体来讲,娃哈哈与达能的纠纷是一个合资合同纠纷。解决这个问题,是应当以合同为依据的,应当由相应的法律机构解决。如果有仲裁条款就由仲裁机构裁决,如果没有仲裁条款就由相应的法院判决。

  我没有看到合同,也没有看到约定,无法确认双方未来会是提起诉讼还是仲裁。但是从一般的经验逻辑分析,估计这个案子最后会通过仲裁解决,就是说最后还要回归到法律问题上。

  对于这样一个合资合同纠纷,如果在法律程序启动之后,解决争议的机构依据合同、依据事实,根据中国的法律做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或者裁决。运用法律程序解决这个合同争议,从微观层面将,对于中外合作双方来讲是最后的最佳选择;从宏观层面讲,对于中国投资政策的维护尤为重要。法律问题政治化解决,解决了个案,维护了个体利益,但是牺牲的是整个制度和对法治的信心。所以,政治化的干预是人治的表现,不是法制社会应有的态度。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应该把这个合同纠纷归位于一个法律问题去解决。

  外资并购大事记

  2003年7月15日,大型跨国企业———佳通轮胎(中国)投资公司以每股0.684元的单价获拍*ST桦林(600182)1.51亿股国有法人股,占*ST桦林总股份的44.43%。*ST桦林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此案成为外资竞购第一拍。

  2003年5月,索尼以1800万美元购得成都索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67%的股权,成为索贝公司第一大股东。8月1日,索尼中国区董事长正田□、索尼广播电视设备公司总裁神永幸三等索尼高层齐聚成都参加“新索贝”的成立大会,这是外资并购国内民营企业第一案,

  2003年12月11日,全球最大的化妆品集团欧莱雅在巴黎和北京同时宣布:欧莱雅集团已正式签订了收购中国护肤品牌小护士的协议。

  2004年11月24日,华北制药(600812)大股东华药集团把其持有的..07亿股华北制药国有股,以2.46元/股的价格抵偿华药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10.02亿元,同时还将其持有的5820万股华北制药国有股以3.5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荷兰DSM公司,进而将股权转让款2.07亿元归还华北制药。开外资以股抵债先河。

  2005年7月中旬,国资委批准华菱管线6.47亿股权转让给世界第一大钢铁集团米塔尔钢铁公司。至此,外资收购我国A股的最大一宗交易基本上尘埃落定。

  2005年10月17日,华夏银行同意首钢总公司等18家转股股东将合计5.872亿股非流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协议转让给境外战略投资者德意志银行及其关联实体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公司、财务投资者(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三家境外金融机构。

  2005年10月25日,凯雷同意以相当于人民币20.69亿元的等额美元购买徐工集团所持有的82.11%徐工机械股权,从而实现了凯雷的曲线并购。然而有此案引起的有关于外资并购的争论一路延续,并购方案多次修改,直至今日,有关部门仍未对徐工案作出最终审批。

  2006年1月,英博啤酒集团宣布:将收购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总额达58.86亿元。标志着啤酒市场将逐步形成寡头竞争的格局。

  2006年4月29日,双汇发展(000895,SZ)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转让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经北京产权交易所、漯河市国资委和国信招标联合招标,由美国高盛集团、鼎晖中国成长基金Ⅱ授权,并代表上述两公司参与投标的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为人民币20.1亿元。至此,高盛拥有双汇100%股权,而高盛此时正好在双汇最大的竞争对手雨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的股权,并占有12个董事会席位中的2席。

  2006年11月,花旗集团等国内外投资者团队出资240多亿元人民币,成功认购重组后的广东发展银行约85.6%股份。广发行借此脱胎换骨,花旗完成外资收购内地银行的一大突破。

  2006年12月17日,水井坊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盈盛投资控股将所持的全兴43%的股权转让给全球最大酒业集团帝亚吉欧。这是中国名优白酒市场并购第一案,而外资在中国惟一没有涉足的最后一个产业———白酒行业由此被突破了。

  2006年12月17日,国内低压电器领军企业德力西集团,将浙江德力西股份有限公司50%的股份售予法国电器巨头施耐德,新股份公司同时还将注入德力西集团其他的电器资产。此举引发业界质疑。有消息称,

商务部针对“施耐德并购德力西案”召开了反垄断调查会,主要听取了各方企业的态度。

  2007年2月27日,大宝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的挂牌,转让标的包括北京三露厂持有的83.42%的国有股和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持有的16.58%的股份,挂牌底价23亿元。3月26日,挂牌结束。市场传闻大宝最终有可能花落强生,并称,3月27日,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与强生公司签订了转让全部股权的合同。对此,大宝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王文兵表示“暂时没有公布结果的计划”。

  2007年4月11日,法国SEB并购苏泊尔(002232)正式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准。法国家电制造商SEB全资子公司收购苏泊尔52.74%至61%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该投资将是目前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耗资最大的一笔投资。这是引发首例商务部反垄断调查的案件,曾被称作全流通下外资收购第一案、首例第三者以获得控股权为目标的现金要约收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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