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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银行服务的行政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6日 09:11 新京报

  就福建省各主要商业银行在“五一”黄金周前三天集体停业一事,昨日社论认为让商业周期倒过来迁就银行的休息时间,显然是银行的自我认知、各类大小银行的配置出现了错位,是银行业垄断在作祟。笔者对此还有话说。

  其实,银行业适度集中甚至形成大企业垄断局面,并非中国所独有,许多发达国家也常常如此。而中国出现类似法定假日集体停业等现象,并不在于银行的垄断性质,更多地在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企业通病———如果开放更多外资银行来华营业,以及允许更多集体、民营企业投资银行业,银行服务就不会出现这种“行大压客”的不良现象了。

  那么,在现有情况下,是不是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就束手无策呢?

  对于立法机关来说,尽快出台《反垄断法》等保障市场秩序和竞争效率的基础性法律,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现有法律法规,从而为消费者通过投诉、起诉等途径来抗衡、抵制垄断企业的侵害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是其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而对于政府部门来说,确保银行等支柱性产业的国有控股地位和公有性质无可厚非,但更应利用这一性质和地位而对其加强监管,如制定并推行垄断性国企服务强制性规范和标准,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对国企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各大国有

商业银行在网点布局、自助服务设施和电子
信息化
建设等方面的协调规划,促使其在规范竞争合作关系的同时,联手推动自助服务的拓展和推广,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质量。在这些方面,各级银监机构责无旁贷。

  □张智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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