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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先救人后缴费为何碰了软钉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 10:15 新华网

  张云龙 王亚光

  前不久,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2007年医院管理年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 这个对广大患者利好的消息,却在近来遭到了业界和社会的一片质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缺乏刚性的制度约束和相应的配套措施,这个良好愿望恐怕难以落实。

  欠费严重 医院叫苦

  近日,记者走访了呼和浩特地区的几家大医院,院方普遍表示,“先救人,后缴费”原则医院一直在实施,这已是老生常谈的事了。内蒙古医院有关负责人说,医院实行总值班制度,保障患者在无钱情况下也能获得及时救治。由处级以上干部24小时值班,一旦总值班签字,患者将进入绿色通道,接受优先治疗。记者看到,在医院总值班记录簿上平均每天有两三例,多时达到六例。

  但是,

医院为此却背上了沉重负担。内蒙古医院院长张文挺说,医院每年因欠费、漏费损失上百万元。这个包袱大医院还有能力背,小医院则无力承担。政府给的事业补助资金刚够给医院离退休职工发工资,在内蒙古医院以前补助只有700万元,去年内蒙古医院新盖内科、外科大楼,政府的补助增加到1700万元,但对于医院的负债来说是显得太少了。

  记者了解到,欠费问题在全国许多医院是一个普遍问题,一年少则十几万,多则几百万,由于缺乏机制保障,医疗欠费均由医院承担。一些地区规定,病人跑单的费用按比例由医院财务、责任科室、责任医生分担。

  内蒙古医院副院长赵兴胜说,以前医院解决欠费问题曾经惩罚过主治医生和所在科室,后因医生意见太大而取消,改由医院财务承担。现在只能加强管理,避免出现此类情况。

  赵兴胜说,医院不是司法部门,无法追回欠款。患者家庭条件困难也就算了,但是有些患者有能力承担却仍然逃费。今年1月份“110”警车送来一名身份不明、因脑外伤昏迷的患者。在两个月治疗期间,医院承担了所有费用,并为其雇了一名护工,负责日常起居。最让医院气愤的是,同房病人说其家属趁病房人少时来过几次,但避而不与院方见面。后因病人无需再住院治疗,医院将病人送回家,其家属却以医院并未将病人治愈为由拒收病人,医院只能将病人安置在其亲戚家,至今近3万元的费用仍由医院背负。

  在互联网上,近日许多人对此事发表言论。有网友质疑这一做法, 称“先救人后缴费”的提法,极有可能在实际过程中演变为“救人之前不得收费,”从而加重医院的欠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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