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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利益: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最大障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 03:5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周金海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

  行政审批是指政府为了达到某些自身所预期的目的,根据自设的标准,通过审查公民或法人的条件具备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从事某种活动。行政审批的核心是解决“谁可以干什么”的问题,政府通过这一权力使公民和法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符合政府偏好的价值取向。

  设置行政审批权的初衷是追逐政府所设想的公共利益最大化。但是,在实践中,行政审批却被异化为谋取部门利益最大化的工具,滋生出大量腐败现象。以深圳市为例,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深圳市建市以来因腐败而被绳之以法的干部90%以上都涉及行政审批,其中又有67%集中发生在土地、

建设工程、产权交易等审批项目多、容易发生腐败的领域。

  作为一个经济人,掌握审批大权的部门也有逐利的本能冲动,尤其是在市场化改革以后,交易行为模式使相关部门迅速认识到了审批权的宝贵———作为可以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的权力,审批权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稀缺资源。于是,有关部门开始凭借审批权进行交易,这种交易对掌握审批权的有关部门和行贿者来说,属于“帕累托改进”,而对整个社会来说则是一种巨大伤害———权力寻租必然导致社会成本的增加,为公众带来额外的负担,实际上是对公共利益的蚕食和掠夺。

  行政审批是资源的权力配置,由于政府的原则、价值偏好和目标函数往往与市场有别,一旦部门利益占据上风,有关部门就可能打着维护公共利益的旗号做出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只要存在行政审批,腐败行为就难以避免;行政审批项目越多,腐败就越多越严重,腐败问题越难以解决。

  在本世纪初,全国性行政审批事项最多时达4000多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审批一般也在2000项以上。有如此庞大的审批项目,加之审批条件不公开、程序不透明、程序繁琐,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倾向非常明显。因此,要想有效治理、遏制行政审批过程中腐败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几乎是惟一有效的措施。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国清理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无疑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据悉,从2004年到2005年,国务院各部门就取消和调整了1806项行政审批项目,占总数的50.1%,各省(区、市)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也达到了一半以上。但是,由于清理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与部门利益相冲突,有关部门往往会百般抵制,或采取“变通”、“换马甲”等方式,保留原有审批项目。

  还有的部门在不断设置新的行政审批项目。比如,有关部门即将推开的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强制性要求今后从事影视、歌唱、舞蹈等30余个文化行业将需持证上岗。这种自设审批权的做法饱受社会质疑。影视、歌唱、舞蹈等行业已经市场化,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根本不用新的审批。实际上,这种做法本身就与国务院通知中提到的“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予以取消或调整”要求相违背。

  受部门利益的诱惑,有关部门抵制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在所难免,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彻底地清理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以做到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审批程序最简、行政审批过程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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