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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拥有平等土地获得权 应逐步放开合作建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 13:51 中国网
在27日上午社科院举行的房地产高峰论坛暨蓝皮书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邹晓云所长建议,我国应逐步放开合作建房,购买土地或者居住权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具有的权利。 邹晓云表示,首先合作建房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是有制度可循,而且比例很高。生产房屋、自建房屋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制度上不能造成门槛或者是歧视性的规定,应该提供公平的环境。 第二,土地出让政策,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或者是房地产使用制度改革的最早的基本制度,这个制度本身没有问题,包括出让土地也没有问题,关键的问题是现在大部分的土地出让给了开发商。 邹晓云坦言,“让公民通过各种方式拥有平等土地获得权是很重要的事情,但是现实情况是现在老百姓们买一套房子有多么的困难!” “合作建房这个概念提出来已经有好几年的历史,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仍然没有松动。温州虽然取得了合作开发的土地,但是,现在在立项的过程中仍然是等待,而且是未知的等待,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拿到许可”。 “实际从某一个方面来说,限制了每一个人购买土地的权利,这是很不公平的”。(闫昕霞)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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