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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租房征税的连锁反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 07:49 红网

  根据杭州市地税局日前公布的《杭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房东出租房屋后的30天内,必须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或进行开具发票行为的都将受到相关规定的处罚。(《新华网》4月26日)

  对出租房屋实施征税,很容易让人产生羊毛出在羊身上,出租人的利益是不会受到损失的,而承租人则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出租人因为缴税而提高出租价格的想法。在现在房屋紧缺的情况下,承租人也只能明知挨宰而不得不为。这就使征税的目的没有达到,相反使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损。

  但,征税是必须要征的,出租人必须为自己的租房收入向国家缴纳一部分税金,也就是说,对出租房屋征税是必须要征的,但如何去征是摆在当地政府面前的一个难题,同样也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从报道中,我们虽然看到了对缴税操作层面上的规定,如发生出租房屋行为的纳税人,应当在30日内持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填报《杭州市个人出租房屋基本情况登记表》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协税护税工作站办理纳税登记,但这只是登记纳税的操作流程,而对纳税可能带有的其他方面,如出租人提高出租价格等,并没有多大的抑制作用。就是这个问题,把所有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

  出租人为了既得利益而提高出租价格,这是无人能阻拦的,因为房屋本来就紧缺,甲不租了乙要租,出租人的利益不会受损。而当很多出租人都抱着这样的想法而实施这种行动时,那将使当地的整体出租价格上涨,将会使大部分的承租人的利益受损。在出租价格还是由出租人说了算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发生,而是一定要发生。

  市场经济中,市场虽然对价格起着影响作用,但人为因素也同样不可小觑,往往人为因素累计起来,再加上市场的原因,很可能会遮天蔽日。

  此次杭州对出租房屋征税就能检验出人为因素的力量。如果出租价格不能明确,不能确定,随着征税的开展,出租价格便会直线上升。出租房屋价格上升了,

房价能不升吗?

  [稿源:红网]

  [作者:贾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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