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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奢不足介怀 共俭碍难同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 14:05 经济观察报
本报首席评论员 孟雷 两个本周消息——— 其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针对“最近一些党政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现象又有所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的问题,提出严厉警告,指出这是一种严重的铺张浪费和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这个举动得到了公共舆论普遍赞扬。 其二,温州举办的“2007中国国际奢侈品展”上,对一套黄花梨家具开到6800万元高价等消息,媒体予以了广泛关注和评论,大量的社会舆论对此表达了担忧、愤慨。比较普遍的看法是,这种现象与“提倡节俭”乃至建设“和谐社会”相悖,应予遏制。而论据中,既有朴素的“凭什么”,也有对近来发表在权威报章的“勤俭节约会极大地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等理论的引述。 两件事放在一起说,一是因为或赞扬或愤慨,实则表达了一种共同的社会评价趋向,即对追求奢侈这一社会现象的普遍不满,认为这是一种“恶行”,而且似乎并无意把两种现象分立——— “公权的恶行”与 “私人的恶行”,凡奢皆恶;而与此“恶行”相对,“节俭”似乎是社会成员概应一体遵循又必将惠及全体的真理,比如前所引述,以及“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等等。 但是,确乎如此吗? 对于前一种行为,其实不只是“楼堂馆所”,不断攀高的公车、公款消费等等都是同一性质,就是如何对待“民之膏脂”的问题,事关能否建成公共服务型政府、“廉价”政府,合当 “共讨之”。但是,对后一种则未必然。对于遏制“非公”的奢侈消费,乃至对于节俭的普适普惠性假设,是很可以做些怀疑的。 需求带来供给,供给产生就业、投资和繁荣,这么说想必少人反对。而“多余”的需求——— 奢侈的定义:追求非生活之必需——— 则带动了更大的供给,同是增长之源。所以某种意义上,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历史看,奢侈以至由其引致的嫉妒、攀比,都同是发展原动力的一部分。有人洒金钱,则有人得工作,即所谓“私人的恶行,往往是公众的利益”。 “主流经济学”如果不讨人喜欢,我们也可反求诸己,春秋时管子就已论说“富者靡之,贫者为之”,与千多年后经济学说同一所得。有人奢侈了、愿意多花钱了,贫者就有工作和收入。彼之所失、所费,则此之所得、所益,能多花钱反是好事。所以,一些人的“非公”奢侈必不足以使天下贫。 而节俭,不可否认是个好的私德,“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惟艰”。一家一户力行节俭可以不至于贫,而且可能节俭“致富”———但此“致富”是基于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条件而言,在社会化大生产的以供需关系、市场交易为前提的经济条件下,则未尝见仅因节俭而富者。虽然如此,作为个体仍可自愿恪守节俭私德而“适度”消费。但如果这个“度”是鼓励整个社会消费统以“必需”为度,则无疑难以产生充分的交换、增长与创造。所以,全社会的共同节俭也并不足以使天下富。 那么,对部分人的奢侈之欲实在不必介怀,它只是经济增长所自然伴生的且有合理作用的一端。良性社会中,公众要瞪大眼睛关注的,政府要努力做的,就是三件事: 第一,虽说无须多理会极小部分人的“穷奢极欲”,但必须尽最大力量解决贫无立锥,也就是提供公平的、普遍化的基础社会福利与保障,不断提高社会的基本生活水平; 第二,提供公平而充足的权利、起点与机会,使普遍的公众可以不仅有攀比之心,且可有合理合法的攀登之路; 第三,绝不允许出现公权力本身的趋利、求奢倾向,以及权与钱的私下结合、交易,而把反对奢侈、提倡节俭的紧箍咒放在这里,也才是“以骄奢淫逸为耻”必须时时念兹在兹的要旨所在。 非如此,“共同富裕”或者它的初级阶段 “生活水平共同提高”难以达到,贫富悬殊则愈加难解。这样的结果,虽说与奢侈之风无干,但却于政府宗旨有累了。 与奢侈“恶行”相对,节俭似乎是概应一体遵循又必将惠及全体的真理。但是,确乎如此吗?对于节俭的普适普惠性假设,是很可以做些怀疑的。奢不足以使天下贫,而俭则不足以使天下富。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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