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陈杰人:城管拍卖经营权是与民争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5日 10:06 新京报

  《华西都市报》日前报道,四川省内江市城管局日前发布竞标公告,打算拍卖该市黄金休闲地段的人行道经营权。尽管城管部门称拍卖款将会上缴财政,此事还是在内江引发了纷纷非议。

  稍作分析就可发现,在这件事情上,内江市城管局至少犯了四个错误。

  首先,按照行政机关的任何权力都必须有法律明文依据的法治精神,城管局只依照地方法规授权享有城市市容市貌和相关事务的管理权限,而无权拍卖属于公共资源的人行道经营权,城管局的拍卖是典型的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

  其次,拍卖人行道经营权,除了能增加政府(实际上是城管部门)的经济收入,并不能有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这样的拍卖行为,名义上为管理城市市容市貌,实则是利用行政管理权进行权钱交易。

  第三,拍卖人行道经营权,是另一种形式的行政许可,即以批发式的和一次性审批的方式行政许可人行道经营权。这显然违背了《行政许可应当“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原则。

  第四,不管城管部门如何标榜拍卖款将会上缴财政,只要它以自己的名义和行政相对人做了关于经营权转让的交易,就不可避免地惹上了权钱交易的特征。这种拍卖的实质,就是把行政权力当作垄断资源出售获利。人们有理由怀疑,城管部门是借城市管理之名行谋取私利之实。

  如果把内江城管的这一拍卖行为,放到更为广阔的城市管理改革视野考察,人们还能发现它的更荒谬之处。近年来,随着城市管理思路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主张城市生活的多样性,应有对马路摊贩的包容精神,“多姿多彩的城市生活才是城市的精义所在”。

  基于这种认识,现在有很多地方尝试开放马路市场,以上海为例,只要经过社区街道居民的同意,人们就可以在道路边摆摊设点。可以想象,在这种便民思想和社会多元化价值观的指导下,过去多年以来所实施的对城市摊贩严格管制的制度,必将逐渐放开。

  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内江城管部门不仅没有意识到上述管理理念的进步,反而以与民争利的态势,公然拍卖行政管理资源。这样的做法,实在不妥。

  □陈杰人(北京学者)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