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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参考市场价从高符合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 10:41 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 徐经胜

  今后,浙江省被拆迁房屋究竟值多少钱,不再是拆迁方单方面说了算,而是应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并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装修等因素评估合理确定。记者4月4日从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修改通过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发现,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而且还要“从高”参考市场价(4月5日《现代金报》报道)。

  由于目前很多地方都在大规模建设城市,由此也带来了大规模的城市拆迁,其中房屋拆迁补偿最为老百姓所关注。虽然拆迁补偿各地有各地的标准,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几乎很少有地方是按照市场价给被拆迁户拆迁补偿的,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公布的补偿基准价已普遍不能反映真实的市场价格。据报道,如住在杭州德胜路附近的一些居民,按照标准,他们所居住的地段属于杭州市四级地段,如果拆迁的话只能获得每平方米4900元的补偿;而同地段的二手房价格普遍在每平方米8500元至9000元。

  各地政府制定的补偿价过低,原因很简单:可以减轻政府拆迁补偿的财政负担,也可以最有效地“减少”

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吸引投资。很显然,过低的补偿价,直接侵占了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由此也带来了很多拆迁矛盾和问题,最近出现的重庆“最牛钉子户”就是典型的代表。从各地暴露出的拆迁矛盾和问题也可以看出,过低的补偿价的制定,既不能反映民意,更不符合民意。

  那么政府如何才能最有效地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政府部门站在被拆迁户的立场,而不是只站在政府或者开发商的角度制定相关政策。这次,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修改通过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从高”参考市场价。这在一定程度上很好地保护了被拆迁户的利益,相信这样的规定是受到民众欢迎的,是符合民意的。

  浙江拆迁补偿“从高”参考市场价的规定,现在看还是凤毛麟角。那这样的规定能不能起个示范作用,引起其他地方的竞相效仿呢?笔者希望如此,老百姓希望如此,执政为民的政府也应该拿出诚意,顺应民意,采取各种措施以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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