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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医疗广告有利降低药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 11:55 南方都市报
推荐 暴利和不懂得控制成本这两种情况,恰是导致我国药价高的重要因素。以广告为例,我国每年的医疗广告投入大约为100亿元,这些成本无疑都被转嫁到了患者身上,增加了患者的负担。因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确切地说是除了美国,几乎都禁止或严格限制医疗广告。美国是唯一允许直接通过电视和平面媒体向公众推广处方药的发达国家。 比如,一种治疗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的药品Rilutek,在法国只需要5000美元,而在美国则需要花费高达9000美元。法国药价便宜,其中一个原因是禁止做医疗广告,其理由是:医院是关系人命的机构,怎么能说自己好?另一方面,由于药品最终的市场销售都需要通过医生的处方来进行,患者没有要求医生开处指定药品的权利,因此即使法律允许,药品生产厂家在面向普通消费者的媒体上刊登广告也无异于缘木求鱼。 按法国的做法,由法国卫生部下面的医疗评估局对医院、药品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公众根据评估结果来了解相关医疗信息。医疗评估局的运行完全由国家财政拨款,决策独立,成员是医药各领域的知名专家,以确保评估的公正。评估结果在医疗信息网上发布,并提供给专业媒体报道和分析,成为公众真正能够依靠的最权威的医疗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虽然允许医疗机构发布广告,但监管非常严厉。美国法律规定,所有广告发布者做广告前,必须有实验室或其他科学研究、调查的合理凭据,不能空口无凭。无论是直接表述的还是暗示信息,广告发布者都要负责。如果做虚假医疗服务广告,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巨额经济赔偿甚至牢狱之灾。 早在2005年,时任卫生部常务副部长的高强就在全国两会上表态,医疗信息应该由政府无偿向社会发布。我国拟取消医疗广告,卫生部已将该计划上交国务院批准,但此事至今再无下文。 (作者周迪,原刊于《上海证券报》,本报有删节)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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