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城管没收乱摆卖算不算违反物权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12:07 南方都市报
城管没收乱摆卖违反《物权法》? 广州城管坚称执罚有理有据,有法律专家则认为城管只能罚款不能没收 本报讯 (记者 陈捷生) 长期以来,罚款和没收一直是城管治理无牌小贩乱摆卖的手段。然而,今年10月1日《物权法》实施之后,这种做法还合不合适呢?前晚,央视就此进行了报道。广州城管坚称,这种执罚有理有据,且与《物权法》并不冲突。 专家 城管权力没有经过法律授予 根据央视报道,最近,广州一名无牌小贩因为连续两天被城管没收了摆卖的工具和商品,在马路上失声痛哭,因此也引发了一场争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说,“如果没有法律上非常明确的依据,任何机关和个人是不能够随意地没收流动摊贩的生产工具,或者是他们的其它私人财产”。 广东省委党校法学部教授宋儒亮也认为:“城管的权力,有学者统计,2004年大概有14项职能300多项权力,这些权力都是工商、公安让渡过来的,没有经过一部法律来授予。” 城管 危害公共安全工具才会没收 广州城管人士表示,城管部门的执法依据是《广州市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方式也相当谨慎,与刚刚通过的《物权法》应该没有冲突。该人士介绍说,对于一般的有牌有证摊档的暂时占道经营,广州城管历来都是开出处罚单,让经营者到指定地点去接受处罚和教育;只有对于无牌无证而又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作案工具才会酌情予以没收,因为这些工具他们本身并不具有合法所有权。 该人士特别提到,这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无证无牌占道贩卖水果等新鲜瓜果类东西,这种情况基本上不危害公众健康,一般是先进行现场劝阻教育,让其离开现场,屡教不改者再暂扣其物品,同时开出暂扣单据,只要对方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就可领回被扣物品;另外,一些无牌无证的诸如烧烤档之类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由于他们制造的产品本身会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没有食品卫生部门的相关证照,在这种情况下,城管一般就直接采用了没收处理的方式。 然而,《物权法》起草专家组组长江平则认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城管只能罚款不能没收,这是该法对公权力滥用的限制,尽管没收的物品充公或者销毁,但没有合法依据的这类举动,其实也是违法的。 ●专家: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城管只能罚款不能没收,这是该法对公权力滥用的限制 ●城管: 只有对于无牌无证而又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作案工具才会酌情予以没收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