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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区域贸易安排该怎样布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12:53 国际商报

  区域贸易安排席卷全球,甚至成为各国贸易战的一种战略选择

  沈四宝 武长海

  积极参加区域贸易安排,已成为多数WTO成员发展对外经济和贸易的重要手段,尤其在WTO多边谈判受到挑战的情况下,区域贸易安排甚至成为一种战略选择。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已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区域贸易安排的谈判和规划;美国通过国会授权,专门给予总统发展区域贸易安排的谈判权利。自贸区的建立,也是中国在构建国家经济安全体系方面的一项重大举措。

  一个国家在国际经济方面的安全支柱一般有六个,即双边、区域、多边、外汇、金融体系、

知识产权和行业准入。中国入世后,多边安全体系已构成,缺乏的是区域安全体系,因此主动参与自贸区建设,可为国家经济安全增加一道防线。目前我国迫切需要的是制定一套完整、健全、综合的区域一体化战略,作者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采取国家(或地区)跟进战略

  一是紧密跟踪美、日、欧,只要他们与哪些国家和地区签订RTA(区域贸易安排),我们就采取同样策略。

  美、日、欧既是我国前三大贸易伙伴,也是世界前三大经济体,在世界经济中地位举足轻重。我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对美、日、欧的经济和贸易影响也很大。美国一直关注我国的FTA(自由贸易区)发展,我国发展到哪美国就发展到哪。2001年中国和东盟协商在未来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2002年刚获贸易促进授权的布什总统,就提出东盟谈判计划,要求美国政府尽快在5年内,与东盟10国建立美国一东盟自贸区。

  与中国战略不同的是,美国首先与东盟第一经济强国新加坡签订了RTA,并积极推进柬埔寨和越南的入世进程,同时与马来西亚等国签订投资框架,以解决双边贸易中存在的问题,与已有投资协议的泰国进行FTA谈判,试图为其他东盟国家建立先行模式。同样,2003年9月,上合组织会议上,中国与中亚5国签署加强经济合作条约,2004年6月美国贸易代表就与5个中亚国家,分别签署贸易与投资框架协议,为未来的FTA谈判做准备。

  中美在南部非洲、拉美及中东建设进程中,同样显示了竞争大于合作的现实。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国与美、日、欧的区域竞争加剧,而通过RTA跟进战略,能保持我国在这些地区的

竞争力。以日本为例,自中国与东盟发展RTA后,日本便加快步伐推进与地区贸易伙伴的自贸谈判,2002年与新加坡签署自贸协定,2005年、2006年分别与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签署自贸协定,目前正与韩国和印尼展开自贸谈判。中日围绕自贸协定展开的较量表明,在东亚、尤其作为日美传统市场和投资所在地的东南亚地区,两国间的经济竞争愈发激烈。

  二是密切注意印度和巴西等发展中大国的RTA动向,这些国家发展很快,与发达国家实施RTA,会影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因其与发达国家产业优势互补,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可能排挤我国在这些国家的贸易份额。

  三是跟进我国台湾地区的RTA发展动向。

  台湾地区已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推动签署RTA。如“经济部国贸局”2000年2月,成立了“自由贸易协定专案小组”,负责推动“自贸协定”协商问题。目前除总统府通过国家安全委员会,直接参与制定整体作战策略外,还在行政院下成立“参与国际经贸事务策略小组”,负责研究解决现有区域贸易协议相关议题,参与WTO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相关会议,加强与产业界沟通,并内外部同时着手,为签署自贸协定创造条件。台湾目前锁定的主要签约国有美国、日本、新加坡、新西兰和中美洲国家,台湾地区想通过RTA实现经济独立,以此实现政治独立,我国应对此密切关注。

  以亚洲为布局重点

  2002年前中国经济的兴奋点,主要放在入世上,近几年对自贸区建设表现出极大热情。如率先以亚洲为基础,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立了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与香港和澳门建立了紧密贸易安排,与印度和新加坡正进行自贸区谈判,但和日本、韩国两大亚洲贸易大国,没进行区域贸易安排谈判。我国应有步骤地推进有中国参与的亚洲自贸区建设,最终建成包含整个亚洲的自贸区,甚至更高层次的区域贸易安排。

  一是构建包括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在内的“大中华自由贸易安排”。

  内地已与港澳建立紧密贸易关系,目前台湾的经济发展对内地依赖性很强。台湾与大陆建立自贸安排,不论从经济角度还是从法律角度,条件都是成熟的。从经济角度看,据商务部统计,2006年内地与台湾的贸易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达1078.5亿美元。目前台湾是内地第七大贸易伙伴、最大贸易逆差来源地;内地是台湾最大贸易伙伴、出口市场和贸易顺差来源地,两岸经贸联系紧密。从法律角度看,内地与台湾都加入了WTO,在WTO成为独立经济体,为两地建立自贸安排扫清了法律障碍,目前最大阻碍来自台湾当局。

  二是构建东亚自由贸易安排。包括东盟10国和中日韩在内的东亚自由贸易安排,可有力促进东亚各国经济发展,我国也将从中受益。

  在东亚区域内,中日韩不仅政治上有影响力,经济实力也最强。2000年中日韩三国人口14.35亿,占东亚人口的73.6%,世界人口的23.7%;三国国内生产总值达6.2万亿美元,占东亚的91.8%,世界的19.8%。中日韩因此应成为推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动力,否则东亚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进程,将非常迟缓。

  从中日贸易关系来看,据我国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中日贸易总额达2073.6亿美元,突破2000亿美元大关,中日经贸依存关系日益深化。中日贸易额1972年为10.4亿美元,2002年突破1000亿美元,而迈上2000亿美元台阶只用了短短4年。日本贸易振兴会发表的《2006年日中贸易分析报告》指出,2007年中国将超过美国,成为日本最大贸易伙伴。

  从中韩贸易关系来看,2006年双边进出口总额1343.1亿美元,同比增长20%。其中,中国出口445.3亿美元,进口897.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6.8%和16.9%。韩国是中国第六大贸易伙伴、第六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地。据韩国统计,中国继续保持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国地位。照此速度,2012年双边年贸易额2000亿美元的目标,可如期、甚至提前实现。

  此外,日韩贸易关系非常紧密。韩国对建立东亚自贸安排非常积极,2004年11月,中韩共同宣布启动中韩自贸区可行性民间联合研究,目前已顺利结束。根据研究报告,建立中韩自贸区对双方有利。作为民间联合研究的继续,2006年11月,中国政府与韩国政府共同决定:将于2007年初共同启动中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为中韩自贸安排推进了一大步。

  但日本在建自贸区问题上,依然持谨慎态度。如在2002年底ASEAN10+3会议上,对组建中日韩自贸区和日本ASEAN自贸区的提案,抱有强烈的警戒感并持低调态度。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对开放本国市场心存戒律,担心一旦与上述国家签订区域协定并开放本国市场,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韩国的机械产品、ASEAN的农林水产品(特别是泰国的大米),可能对其国内市场造成冲击;其次对建立自贸区后的主导权问题,缺乏自信,深感由于历史和政治因素、以及贸易保护传统的影响,其在东亚缺乏应有的发言权。日本因此在多种场合屡次强调建立自贸区必须符合GATT/WTO框架下的多边主义原则,实际是为掩饰难以割舍的单边贸易保护主义倾向。

  总的来说,三国经济互补性强,为建立自贸区打下了坚实基础。中日韩应加强信任,妥善解决分歧,加快建立自贸区步伐,一旦目标实现,该区将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联合的自贸区,不仅有利于东亚稳定和繁荣,也将为整个亚洲经济做出重大贡献。

  三是推动中亚自贸区(上合组织自贸区)建设。

  上合组织成员国总面积300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欧亚大陆的3/5,人口14.9亿,约占世界人口的1/4。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等领域,成员国近两年进行了大量务实有效的合作。在上合组织基础上,2003年9月,北京总理会议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中国政府对上合组织的区域经济合作,提出了三点倡议: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实现在上合组织框架内的货畅其流,减少、直至消除通关口岸、检验检疫、统一标准、交通运输等环节的非关税壁垒;确定若干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将交通、能源、电信、农业、家电、轻工、纺织等领域作为优先方向,逐步建立上合组织自贸区。

  《纲要》规定:要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争取至2020年实现商品、服务、资金和技术自由流动。2004年9月比什凯克总理会议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措施计划》,提出了127个项目,涵盖贸易投资、海关、金融、税收、交通、能源、农业、科技、电信、环保、卫生、教育等领域。目前成员国建立了海关、质检、电子商务、过境运输、投资促进5个工作组,正在酝酿成立能源、通信工作组,同时开通了区域经济合作网站,建立了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正在商谈公路运输便利化协定。该组织在文化、教育、环保、紧急救灾等领域的合作,取得积极成果。中亚6国在经贸领域,已进行了较全面和深层次的合作,应加快区域贸易安排的合作,最终建立自贸区。

  四是建立中国—印度自贸区。

  2003年10月,中印两国就如何建立“中印自贸区”,展开协商可进展缓慢,但已启动联合研究,并计划2007年10月前完成论证。

  中印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巨大,如能建立中印自贸区,两国经贸关系将达到新水平。

  首先可改善贸易结构,增加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的贸易比重,扩大贸易规模,提高合作水平;其次可拓展重点领域合作。中印在信息技术、能源资源、基础设施、科技、农业领域各具优势,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巨大。通过区域自贸安排,能培育两国合作的新增长点;再次能改善贸易投资环境。通过区域贸易安排,可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推动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最后是能加强双方在多边领域和第三国的合作。中印应加强在世贸组织等多边经济组织中的协调,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通过区域贸易安排,还可加强两国企业联合赴第三国开展能源及其它领域的合作。

  中印自贸区将是一个包括23亿人口、1200多万平方公里面积、1.7万亿美元GDP、7000多亿美元外贸总额的区域经济体。2006年中印双边贸易额达249亿美元,印度是中国第十大贸易伙伴,中国已成为印度第二大贸易伙伴,2006年中国对印度贸易首次出现顺差。中印在技术合作和投资方面,也存在广泛合作。至2006年底,中印签署的经济技术合同金额,达70.12亿美元,完成金额21.08亿美元。2004~2006年中国在印度市场的项目金额,达56.16亿美元。仅2006年中国公司的项目合同,就有32.98亿美元。中印投资合作也在增长,至2006年底,中国商务部批准的或在印度注册的总金额,达1700万美元。

  双方可在2015年之前建立自贸区。鉴于两国的大国地位,双边自贸区谈判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双方可借鉴中国—东盟、印度—东盟自贸区的做法,先签订自贸协定框架协议,开始自贸区建设,2015年最终建成。中印自贸区应涵盖全面的经济合作框架。

  如果双方在关税减让时间上存在分歧,可先从便利化方面着手,时机成熟后再进行关税谈判。实际上双方同属《曼谷协定》,即将开始关税减让方面的谈判。建议先选择IT产业、农业、旅游业、人力资源开发、技术转让与合、中小企业合作等六大领域进行合作,并为未来与南亚整体合作预留空间。

  五是在条件成熟时建立泛亚洲自易区。

  美国正积极倡导美洲自贸区,欧盟正积极东扩,目前成员已达27个,欧洲政治和经济一体化形势正在蔓延。相对于欧洲和美洲来说,亚洲经济一体化程度还很低,应通过亚洲各国相互参加区域贸易安排,形成网状分布,最终建立泛亚洲自贸区。

  推动亚太自贸区建设

  亚太经合组织总人口,约占世界人口的42.2%,GDP约占58.3%,贸易额约占47.5%,在全球经济活动中地位举足轻重。亚太地区也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依托,2006年我国对该组织出口6450亿美元,从该组织进口5820亿美元,进出口贸易总额1227亿美元。

  2004年5月由工商界人士组成的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提出了建立亚太自贸区的设想。倡议者认为,APEC实行自愿和非约束原则,使贸易目标很难实现,只有通过有约束力的协议,才能真正实现亚太地区贸易自由化。未来亚太地区将成为全球工商中心,但该地区经济一体化滞后于欧洲和北美。亚太各国应尽快消除贸易壁垒,建立亚太地区自贸区,才能应对世界经济集团化、区域化的挑战。为此应成立由APEC现有21个成员组成的亚太自贸区,并在2007年着手组建。

  在智利峰会上,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向领导人正式提交了成立“亚太自贸区”倡议书,但未获批准或采纳。2006年APEC高官会上,来自21个成员国的高级官员,首度将建立亚太自贸区列入正式议题之一,但由于政治和经济利益的巨大分歧,并没有实质性突破。

  影响亚太自贸易区实现的因素很多:

  一是共识未达成。

  美国、加拿大、澳洲、智利、新西兰及新加坡等支持这一计划,马来西亚及印尼等发展中成员有保留。对发展中成员而言,需较长时间做准备应付竞争,同时怀疑是发达成员转移对“茂物目标”注意力的做法。但从另一方面看,APEC各成员间经济发展水平过于悬殊,利益关注点不同,要想在这种认识基础上,形成一个囊括21个成员的自贸区安排,将是一个旷日持久的讨价还价过程;

  二是敏感产品的解决没有范式。

  APEC一直推动的是自愿承诺的、单边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在这一过程中,容易实施的关税减让、非关税壁垒减少都承诺出来并积极去做了,剩下的就是一些较困难的领域,如农产品问题、投资问题等。农产品领域中,日本、韩国等一些对农产品补贴较多的成员,迟迟不愿作出承诺,FTAAP中农产品的谈判将更加艰巨;

  三是领导权问题。

  按自贸区一般经验,区内小国都面临按区内大国意愿、进行制度安排问题,即区内大国对自贸区未来的发展模式,有更多谈判力,小国们对今后领导权落入发达大国手中,存在担心;

  四是从双边走向统一有难度。

  由于亚太经合组织21个成员国都参加了一个或数个区域贸易安排,很难统一到一起。

  中国在亚太自贸区中的战略态度,首先是积极推动。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的经济产值占全世界的60%,贸易总量超过全球一半以上。亚太地区一旦实现自由贸易,半个世界就实现了自由贸易;其次是注重我国在该区建设中的推动作用。美国等发达国家积极倡导成立亚太自贸区,就是为掌控地区领导权。我国应联合APEC中的发展中成员,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该区建设。同时注重我国在该区谈判中的利益。我国参与的所有自贸区,都是以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使用“纺织品特保措施”和“过渡性保障措施”为前提。

  在各洲实施以点带面战略

  在美洲,2004年11月,中国与智利宣布正式启动自贸区谈判,2005年11月18日,两国政府签署《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并于2006年10月1日实施。在欧洲,2006年12月启动了中国—冰岛自贸区谈判,目前相关谈判已启动。在大洋洲,中国—新西兰自贸区谈判于2004年12月正式启动,双方就货物贸易、非关税措施、知识产权、贸易救济、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合作、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问题,进行了磋商。中国—

澳大利亚自贸区2005年5月启动谈判,双方就未来自贸协议的框架和所包含的章节,基本达成一致,并就市场准入问题进行了实质性磋商。在非洲,2004年6月,中国已启动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的自贸区谈判。

  我国可通过这种较容易的双边自贸区谈判,在各大洲进行示范,然后与多个国家签订自贸区,以点带面形成网络,最终与各大洲的洲际自贸区实现区域贸易安排。如应积极关注亚洲与欧洲之间、亚洲与美洲之间大型FTA协议动态,发挥我国的影响力。按照对我国有利、时机恰当原则,积极促成“亚欧自贸关系”、“亚美自贸关系”的形成。在亚欧、亚美两大自贸协议尚未形成之前,积极促成亚欧、亚美有关关税主体之间的局部自贸框架,推进亚欧、亚美相互联络,同时与我国外经、外交、政治战略相结合,积极开展与有关 FTA和关税主体缔结“单对多”、“单对单”的FTA。

  与市场、投资和能源三结合战略

  我国目前还未和任何中东、非洲等关税主体缔结 FTA,应在这些地区中,挑选某些对我国外贸地位重要、或具有一定国际经济地位的关税主体,如中东的以色列、非洲的南非等,进行区域贸易安排提议和商谈。选择某些石油、特殊金属矿生产地关税主体,开展贸易自由化谈判。同时置身于更大规模的无关税市场,以提升引资的区位优势。我国产业应置身更大的无边界市场,以实现素质提升和组织优势。在承受能力得到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选择恰当时机,尽早与EU、NAFTA或美洲自贸区等大型区域贸易安排以单对多的方式,缔结自贸区。

  实行多样化区域贸易安排形式

  在实施区域贸易安排战略中,应积极引导我国区域贸易安排的合作方式,向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同盟、政治合作的方向转变。对其他国家任何一个区域贸易安排的签订和可能签订,都要就其对我国经济运行、外交策略的直接、间接影响详加研究,前瞻性地研究对策,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争取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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