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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遇冷背后的改革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 17: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康劲

  截至3月26日,全国自行申报人数估计突破100万人,仅占应申报人数的1/5。据了解,部分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仍在“观望”,一是对纳税事项仍不甚清楚,二是对不按时申报要遭受处罚抱有侥幸心理。(昨天本报报道)

  这种分析有一定道理,但是只可反映个税申报遇冷的表象,却不能揭示其背后的深层困境。

  从表面看,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实施,只不过是由以往代扣代缴变为代扣代缴加自行申报。它既不会由此添增纳税人的税负,也不会因此改变纳税人的纳税方式。但实质上,这是中国税改必须跨越的一个台阶,没有自行申报,中国就不可能实现综合所得税制。

  在现代文明国家,纳税不仅是为了“养活”政府,而且借由政府这个平台,合理地二次分配社会财富,调节公民之间的收入水平,换句话说就是让富人多纳税改善穷人的生活福利。要让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缴纳更多的税,就只有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因为低收入者的全部收入只能依靠工资,但高收入者在工资之外还有股金、利息、物产等收入。一句话,仅仅凭借工资条来征收

个人所得税,没有实行综合所得税制,纳税的二次分配和调节收入的功能就永远不能实现。现在,让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只是全面实现综合所得税制改革的序曲,有人说:这是让富人先行一步。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实行综合所得税制的条件在中国还不完全具备,纳税人的意识还停留在“养活”政府的境界,借用政府的平台作用调节社会分配的“高级功能”还没有深入人心。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向公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还不到位,在教育、医疗、社保上的投入较低,财政支出的透明程度、民主程度也不够高。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纳税的动力和自觉性就会减弱。紧盯工资条,实行严格的代扣代缴,尚且有偷漏与瞒报,要一步到位,让六七百万的高收入群体都在“规定时间”集体申报所有的个人所得,本身就不现实。

  更何况,申报的项目极其繁琐,要求每一个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像专业财会人员那样把复杂、零碎的各种所得汇总起来不是一纸文件能够解决的,更不能靠鼓动性的口号和空洞的宣讲来实现。另一方面,目前,自行申报的目标人群锁定为白领阶层和商业人士,这也非常片面。现在,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政府官员恐怕不在少数,这部分官员是否足额纳税、是否自行申报都对社会具有导向作用。如果永远看不到政府高级官员的纳税清单,凭什么让百姓自觉纳税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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