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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集资建房的态度说明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18:35 亚太经济时报

  福利分房制度没废除之前,体制内的人大都做过这样一件事,就是写住房申请,那个时候虽不像今天网上有模板,但对于这样走形式的事,还是有“等因奉此”之类范文的。我的一位朋友向来独立特行,对此事虽不屑但不得不为,提笔写下了“男大当婚,婚则要房”的住房申请。这近乎谑词的申请,除了饱含辛酸之外,还道出了生存之真谛。

  后来有机会到香港工作,见到地铁站匆匆身影,写字楼灯火通明,芸芸众生如此辛劳,不过为了有一栖身之地,倍感人生之悲哀和大不易。内地分房市场化之后,正值经济低潮,也没有外资赌人民币升值问题,以几代人之积蓄,解决结婚之住房,虽好一阵心痛,但毕竟能花钱圆梦。这几年经济繁荣,房价越调控越涨,飙升势头不疲,利益集团博弈现于面、盎于背,很多人将有一套住房作为人生长期甚至终身计划,甚至有人对今生今世“上楼”绝望,至于房奴,满街都是。

  上面叙述的世相,属于常识性的东西,将其奉献给读者,掉一句书袋,不过是“野人献曝”罢了。即如此,我还不惜笔墨,是想告诉人们,这些现象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居者有其屋,是当今中国最大之民生。稍作格致,也足证这一命题。因为科技的进步对农业贡献度日益提高,衣食相对住房来说退于次要地位成不争的事实。

  面对日益扩大收入与

房价比,老百姓还是立足自救,强烈要求开展个人集资建房此,又一次足征中国的老百姓是全世界最纯朴的老百姓。

  个人集资建房这一新生事物,肯定不是一件十全十美的东西。舆论指陈的稍有不慎个人集资就滑入了非法集资;违背了市场经济专业化分工的原则不利于提高效率;众多利益主体难以协调,增加了管理难度等,都是客观存在,但相对于人民的利益来说,这些都是次要的,都是非根本的。

  作为一个人民政府来说,舆论上种种非难正是政府作为所在。因为代表人民利益是在解决人民的困难中实现的。如果要在个人集资建房与非法集资之间设立防火墙,那么政府可以让银行、土地管理部门等联动起来;如有法律障碍,政府可以提请修法;如果要提高效率,政府可以引导体制创新;如果利益主体难协调,政府可以做裁判,总之,这些工作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是纳税人应享的服务。而我们今天所见的个人集资建房是怎样情景呢?有来自

房地产大腕的冷嘲热讽,有来自政府高官的消极提醒,有来自政府有关部门的不积极作为……而为之呐喊的是一群无钱、无势的所谓弱势群体,在有些人看来有政府不如无政府。我常想,如果政府像井冈山那时党爱惜武装斗争那样呵护个人集资建房,那么个人集资建房定会成燎原之势,得到实惠的恐怕不止中国人民,可能给全球解决弱势群体住房问题都提供了借鉴,说不定是尤努斯办穷人银行的中国版。

  去年韩国的建设部部长因房价格居高不下而引咎辞职,我那时想,中国的老百姓真是世界上最好的老百姓,因为没有人将建设部出的文件,说的话进行清理,然后在媒体上掀起轩然大波,更没有借这事说事煽动人们采取过激行为,连人性之不可规避的“仇富”心态也只若有若无的体现。作为政府官员尤其是作为主管建设的官员对人民要存感恩之心啊!

  “恫??在抱”是中国古代官场上人人要说的一句话,用今天的话来说,人民的疾苦就是我的疾苦。一个人无论是何等居心要打倒政敌,总要祭起“杀某某以谢天下”,因为天下即百姓,我们今天也在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今天的民瘼莫过于住房,今天人民的利益莫过于住房,为什么我们总有一些官员在房地产问题上羞羞答答,王顾左右没一个鲜明的态度。

  今天又见建设部的一个高官,在提醒人们防范个人集资的法律风险,这话听起来没有半点错,但总觉得不对劲。联想他过去讲的话,茶楼酒肆的贴耳噤语,真不敢让人想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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