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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最牛钉子户见证时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09:06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很多国家都有一些最有名的“钉子户”,这不是国家的耻辱,而是权利的尊严

  □杨耕身

  3月22日之前,网上盛传的“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必须自行搬迁。这是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给钉子户的户主杨某下达的限期履行通知书。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重庆晚报》3月20日报道)

  从2004年9月该地区开始拆迁以来,这个“最牛钉子户”已存在2年有余,在一个民典法规并不完善、各种拆迁问题层出不穷的现实中,令人称“牛”之时,也不得不承认是一种奇迹。

  现在看来,从大地上消失,依然是它不可避免的命运。房管局作出裁决,区法院举行听证,最终形成限期拆除、如不履行将强制执行的决定,这样的程序都是公开合法并且没有瑕疵的。但当我看到这样的决定还是有些失落的,尽管这种失落,不是法治的失落,更不是权利的失落。我只是想,我们能否留下这样一座“史上最牛钉子户”,为我们的权利与法治,为我们转型期的中国,留下一个“最牛”的见证?

  一座“史上最牛钉子户”留存在那里,就彪炳着权利与法治。在一个总是以各种貌似重大的理由,对公民合法私产进行不由分说的强制征用的社会中,这个最牛的钉子户或许正是上苍在偶然间的一种赐予,它所具有的象征意义会让我们拥有巨大的温暖想象。而且更重要的在于,在这座“史上最牛钉子户”存在期间,正是我国

物权法历经数次审议、修改并最终通过的时期。它的存在,难道不正是物权法的追求所在吗?

  很多国家都有一些最有名的“钉子户”,这不是国家的耻辱,而是权利的尊严。比如19世纪末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时那座著名的磨房,威廉一世建造了一个行宫,但是有一个磨坊影响了该行宫的环境,于是皇帝想买下磨坊然后将其拆掉。但磨坊主说这是祖上传下来的,坚决不肯卖。于是皇帝就派兵将其强行拆除。磨坊主一怒之下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皇帝重建磨坊,并赔偿磨坊主的一切损失。

  报道中,“史上最牛钉子户”的房主依然对法院裁决表示不服,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这种不服并不能阻止房屋将被强制拆迁的命运。但是,我多么希望,在相关方面经过一番更加慎重的权衡之后,能够最终决定为我们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留下这样一个“最牛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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