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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为何总能主导违法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08:57 红网

  国土资源部20日发布的2006年全国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显示,去年,全国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无论从案件数量,还是涉及的土地面积,都较2005年有大幅上升。“违法用地屡禁不止,仍是地方政府主导的结果。”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指出。(3月20日新华社电)

  地方政府主导违法用地,在某种意义上讲已经不是新闻,也不是新的发现,所以,国土资源部的官员针对这种现象使用的词汇也是“仍是”。“仍是”说明了现状的存在有些无奈,也代表了对这个问题至今没有良好的解决对策。所有问题的解决都要找出产生问题的根源,遏止违法用地的操作也不例外。关于地方政府主导违法用地,大致来讲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地方政府为何敢于主导违法用地,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为何总是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地主导违法用地?

  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主导违法用地,是因为可以借此更大规模地招商引资,通过多出、快出政绩达到官员的仕途升迁,以及通过主导违法用地达到权力寻租的目的,这几乎成了众所皆知的根本原因。为了改善地方民众的经济生活,想方设法推动GDP增长并没有罪过,发展仍然是硬道理,但这种发展应该是建立在遵循国家政策与法规之上。针对这个问题,国家对于地方政府的政绩已经不再仅仅根据数字来“论成败”,综合性的指标评价体系正在推行。虽然说还没有达到成熟地步,毕竟已经启动相关工程。当然,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之处仍在于如何剔除其中的权力寻租空间和对官员个人责任追究的制度建设。

  不过,地方政府总是能够主导违法用地的问题与GDP的关系就不大了。其一,地方政府手中不受限制的权力是其主要推动力量。地方政府背后支持和默许土地违法的做法,等于是自动放弃了监管职责。也就是说,作为权力执行机构,地方政府主导违法用地是失职渎职。但这种做法却没有得到监督部门,如地方人大的有效监督,也没有得到上级政府的及时制止。而且,部分官员可以因此利用权力为自己换取经济利益。其二,现有的土地管理和审批制度无法有效监管地方政府批地用地,尤其是“未批先用”和“用了不批”等问题,加剧了违法用地的恶化。换言之,是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备造成的漏洞给了地方政府可乘之机。从这个角度讲,板子不能全部打在地方政府身上,中央土地监管部门也应该为此全面检视自身缺陷。地方与中央的权力博弈固然是任何国家都存在的现实,但不能够损害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坚决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显然,地方政府敢于并总是能够主导违法用地的解决,需要更坚实和完善的制度建设,以及更严格的监管体制,否则,在来年的全国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中,地方政府可能“仍是”违法用地的主导者。

  [稿源:红网]

  [作者:任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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