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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林:有了批发权 民企能否为油市垄断破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14:50 新浪财经

  邱林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细则将在本月出台。”3月19日,一位商务部官员向记者透露。该细则是整个成品油批发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即清理和整顿市场。这一步结束后,市场只留下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国家将继续发布相关政策,给予民营企业一定量的成品油直供配额,这一部分油品不需再经过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的批发环节,而是直接由国家调拨给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3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民营企业期待已久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细则”终于出台了。因为这一“细则”实施后,成品油批发将逐渐取消制度门槛。在2至3年的过渡期后,批发业务会完全放开,民营企业将被允许与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巨头同样的价格从各炼化厂直接批发成品油。

  此次细则出台,或将成为打破中石油和中石化垄断的明确信号。从1999年起,国内成品油批发就由中石油和中石化负责,所有经营单位必须从这两大公司手中批发成品油,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由于批发权的绝对集中造成了价格的绝对垄断。目前一吨汽油的出厂价格为4800元/吨左右,但是经过中石油、中石化的大区、省级、县市销售公司等层层环节下来,平均每吨加价近1000元。

  可以设想,如果没有我国加入WTO,政府有关部门会向民营企业开放成品油批发这个领域吗?几年来,一直有人呼吁,在成品油批发对外放开之前率先对内开放,使民营企业有一定成长时间,但有关部门并没有这样做。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有关部门在对内开放市场上如此消极被动?基于培育健全市场的目的,政府同样应尽可能地增加竞争者。但有关部门这些年来却反其道而行之,最终出台的政策总是倾向于维护垄断,即使对民营企业开放也是铁门半掩。

  本来放开成品油批发权,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但在细则中有两大“硬指标”仍然像一道墙,横在民营企业面前:其一是油库库容必须达到1万立方米,而在国内很多县,一个3千立方米的油库就完全可以保障供应和周转了;其二是注册资本要求高达3000万元,但实际上一个3000立方米的油库有2000万的资金就够了。

  照目前的情况,国内3340家拥有《成品油批发许可证》的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有将近2000家不符合这些资质要求。其实,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这一条,已将民企的成品油批发资质门槛抬高。除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公司以外,在国内,能够拥有这样的油库的企业屈指可数。

  当然,对于给予民营企业一定成品油批发权的做法,也可以理解。毕竟,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垄断,一下子完全放开油市也不切实际。但不容乐观的是,按细则要求,即使启动成品油批发配额,每年直接分配给民营批发企业的不会超过3000万吨,而2006年我国成品油消费量已超过1.8亿吨,也就是说民营批发企业配额约占16 %。

  现在,搭着批发权放开的便车,民营企业总算可以进入石油市场了。但鉴于目前的制度环境,民营企业仍难以享受到平等的竞争条件。长期以来,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巨头垄断了原油的开采与进口,同时也基本上垄断了炼油环节,而这两大巨头本身就是成品油批发商,民营企业进入成品油批发领域,就会与它们处于竞争关系,其成品油来源自然会受到较大约束。

  其实,国家放开成品油批发权,打破油市垄断,并不会带来多大的副作用。就以我们放开粮食为例证,当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都担心粮价飞涨,但实际上却没有出现令我们最为担忧的一幕。现在若按市场规律将

成品油价格放开,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油市,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加合理、公平的油价。由此,国家通过实施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细则,鼓励和允许国有、民营企业同台竞争,建立与发育一个真正的油气市场,才是政府有关部门不应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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