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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之本:善治与公民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11:49 《经济》杂志

  和谐社会之本:善治与公民社会

  ——专访中央编译局当代研究所所长何增科教授

  文/本刊记者 张卫华

  如今,“和谐社会”是最热门的一个词语,同样,现在它也是正在参加“两会”的代表和委员们热议的话题。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今年“两会”的主旋律。2007年度“两会”召开前夕,中央编译局当代研究所所长何增科教授在接受《经济》专访时认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后,和谐社会已建立了完整的理论体系,成为党的战略决策。他表示,“两会”上,构建和谐社会将被提到一个战略高度来讨论,这表明党的战略决策将全面转化为国家和政府的战略决策,而且这种转变意味着和谐社会从理论走向实践,从战略方针走向具体政策。

  作为具有普世价值的社会理想,和谐社会当然不会拒绝人类一切优秀的治理成果。作为国内研究政治理论的权威专家,何增科教授对和谐社会有自己的解读方式,其中“善治”与“公民社会”是他和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教授着力倡导的。

  治理和善治是21世纪国际社会科学的前沿理论之一,它所提倡的一些价值日益具有普遍性。1989年世界银行在概括当时非洲的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crisis in governance),此后“治理”一词便广泛地被用于政治发展研究中。1992年,世界银行相关报告发表后,治理(governance)和善治(good governance)便成为国际社会科学中最时髦的术语之一,成为多学科领域中的最新研究领域。

  何增科在《治理、善治与中国政治的发展》一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仅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且在政治发展方面同样取得了一系列成就,这些成就与治理和善治理论所倡导的理念不谋而合。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民社会理论再度流行起来,并成为当代世界一股重要的社会政治思潮。何增科在相关著作中提出,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民社会。他认为,公民社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我国已经具备了公民社会的雏形。

  尽管目前“善治”与“公民社会”并没有像“和谐社会”一样出现在党和政府的正式文件中,但是何增科认为,善治与公民社会的思想已经蕴涵在政府的一系列具体举措之中,“政府的许多措施都体现了这些精神。”

  和谐社会从理论走向实践

  《经济》:您预计今年的“两会”尤其是人大会将对和谐社会这一战略方针作出怎样的具体部署?

  何增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党的纲领,“两会”将把它提到一个战略高度来讨论。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和谐社会都将是一个被热烈讨论的热点话题。同时,它将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会决议中,前者将会提出落实这一战略的若干政策措施,比如促进就业与劳动关系和谐的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和城乡医疗保障体制的政策等等。实际上,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重大决定已经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原则、措施等做了详细阐述。

  这些充分表明,党的战略决策将全面转化为国家和政府的战略决策,这种转变意味着和谐社会从理论走向实践,从战略方针走向可落到实处的具体政策。

  《经济》:这种转变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怎样的现实意义?

  何增科:西方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产生了很多矛盾和问题,处理不好,现代化就会产生挫折,现代化进程甚至被打断。我国在现代化建设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矛盾,比如,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就业保障、收入分配、民主法制等不够完善。针对社会现实中凸显出来的各种问题,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去面对,并一一化解。

  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平稳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保证,避免现代化的挫折出现和现代化进程的停滞乃至中断,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能够顺利实现。另一方面,不建设现代化,和谐社会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便成为一句空话。

  善治将成为一种趋势

  《经济》:善治已成为国际上被认可的治理方式,您也曾就此撰文提倡善治。那么,善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怎样的作用?两者具有怎样的联系?

  何增科:善治意味着国家与公民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合作管理,这将促成国家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而国家与公民社会保持良好的合作与互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可以说,没有善治,就没有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和谐,也就没有和谐社会,所以说,善治对于和谐社会意义非同寻常。

  另一方面,善治是一种理想的政治治理状态,政府与公民为了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而对公共事务进行合作管理;和谐社会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和谐社会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更包括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比如政府与人民关系、人际关系、国际关系的和谐等等。总之,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实行善治的社会。

  《经济》:善治的实质是什么?有哪些要素?

  何增科:善治是一种良好的治理,治理与统治的最大区别是社会管理方式发生了变化:一是管理主体多元化,除了政府,NGO(非政府组织)、公民等开始发挥管理作用;二是权力运行方式平等化和网络化,由原来的自上而下的命令式管理转变为多个主体协商管理,决策机制发生了变化。

  善治与善政也有不同,善政就是好政府,自从有了政府就有了人们对好政府的期待,历史上的德政、仁政、勤政等都可称为是善政,而善治与治理则是上世纪90年代才流行起来。治理的前提是主权在民,政府已成为民主的政府,而善政不一定是民主政府。当然,治理也有好坏之分,治理也会失灵。

  善治作为良好的治理,主要有这些要素:参与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性,包容性和有效性等。

  《经济》:善治是否会成为治理的一种趋势?

  何增科:建设民主法治政府是我国的既定目标,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发展促使政治主体日益多元化,加上各个主体平等地参与管理的意识不断苏醒等等这些因素表明,善治将成为治理的一种趋势。当然,善治不可能一蹴而就,民主法治、高效廉洁、责任服务型的政府,加上公民精神和公民组织的培育等,都需要进行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

  我国已具备公民社会的雏形

  《经济》:与善治一样,公民社会也是近些年才流行起来,什么是公民社会?

  何增科:正如俞可平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公民社会是公民在国家政治系统和企业经济系统之外所结成的各种民间组织和民间关系的总和。公民社会有三个基本要素,即民间组织比如NGO,民间公共领域如对公共问题的讨论、网络博客等,公民运动比如环保运动、维权等。

  近代公民社会理论成为西欧和美国反对专制主义国家和重商主义国家捍卫个人自由和权利的重要武器。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公民社会概念得到复活。1990年代后公民社会研究热潮从西方和前苏联东欧学术界扩散到世界其它地区,成为一股全球性政治思潮和当代世界一大热点理论。

  《经济》:公民社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如何?

  何增科:可以说,我国已经具备了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雏形。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06年底,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已经达到33万个,实际上专家估计的数字要在10倍以上,比如公园里自发的唱歌会之类的是不会登记在内的。同时,互联网、商业传媒、休闲场所等已成为公民自由讨论公共问题提供了许多民间的公共场所,比如前几年对孙志刚事件的讨论等。另外,公民环境保护运动、维护权利运动等公民运动也在兴起。

  《经济》:是否可以说,我们已经进入公民社会了?

  何增科:应该说,我们距离真正的公民社会仍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从民间组织上看,其规模小,实力弱,独立性差,比如许多都是半官半民,志愿性不强,有些组织并非是完全自愿,盈利性倾向明显,比如有的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公益性不强,真正公益性项目缺乏等。其次,公民体制内参与渠道不多,参与效果不明显,由此导致的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等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大量涌现,公民还不够理性,公民运动与政府之间的张力过大,直接影响了社会和谐。

  《经济》:建设公民社会对实现和谐社会有什么重大作用?

  何增科:我国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建设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直接影响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的完成。民间组织力量过小,受到的限制过多,既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也不利于政府与公民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合作与良性互动;而民间公共领域对公共政策的自由讨论有助于完善公共政策,让其更符合公共利益;同时把公民运动引导到体制内和制度化轨道上来,这些都将会大大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所以说,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民间组织与民间公共领域,引导和促进公民与国家的合作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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