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尧:招商引资背后的隐性国资流失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17:49 中国产经新闻

  文/本报评论员 朱冰尧

  张家界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将本属政府财政收入的门票出让给引资企业,其背后存在着隐性的国有资产流失漏洞(详细报道见本报2月1日《天门山门票销售仍在违规》报道及本期A1版《本报记者起诉天门山门票违规》)。

  从表面上看,招商引资的企业在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里投资建设项目,收取门票赚取利润似乎是天经地义。也难怪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我们投入了几个亿的资金,不收门票靠什么收回成本?”但显然这样的观点偷换了一个概念:那就是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值使用的资源是国家的森林资源,而企业的投资项目属于公园内增设的游乐项目,两者的产权有着严格的界定。门票收入显然是国有的,公园内的游乐项目等则属于企业的。

  这样的产权界定,国家早有相关条例,建设部(2001)80号文件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的相关条款文字清晰、语义明了,作为国家林业部批准设立的“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是不应该不清楚这样的基本界定的。同样,对于将门票这一本属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出让给企业可能带来的国资流失问题,公园方也应该是清楚的。

  但为什么这样一个明显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作为对国有资产有着监督管理职责的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却视而不见呢?实际上,这样的“不作为”隐含着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处理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企业利益几者之间关系的博弈。

  显然,作为一些地方政府,守着国家森林公园这个“金娃娃”,不扩大投资,增设项目,从而加大财政收入,那就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于是,为了能够招商引资,一些地方甚至不惜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把门票收入作为对方投资的“回报”,还美其名曰“为了地方经济发展”,这样的状况在许多拥有国家森林公园的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我们不否认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提升公园旅游质量、开发地方旅游资源的良好初衷,也热切期望更多的企业能够像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一样加入到地方旅游资源的开发上来,但这一切的前提就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不是“崽卖爷田”式的“西瓜换芝麻”。

  目前,在一些地方,处理国家利益、地方利益和企业、个人利益方面,多数存在“往下看”。他们认为,国家利益该给地方利益让路,集体利益该给企业和个人让路,似乎越是如此,就越是“市场经济”化。但市场经济是产权明晰和公平公正的经济,违背这一规律的经济行为注定要走向灭亡。国家森林公园门票经营权的变相外包,实际上就是一种新型的隐性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对这样的行为背后可能出现的钱权交易和隐性腐败行为我们要十分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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