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一引领中国税制改革新高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13:48 南方日报

  引言

  在近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企业所得税法顺利获得表决通过。这意味着,在历经近10年的漫长等待与艰难博弈之后,我国的“两税合一”终于一锤定音。

  新的税法不负众望,其条文一改过往多年内、外资企业享受不平等税率的历史,让中外企业公平站到了25%税率的统一起跑线上。

  就此话题接受记者专访的多位专家都认为,作为一个即将启航的新的税政,它除了将在法的基础上力促中外企业竞争更趋公平性,还势必对我国整个税制体系的架构与改革产生新的影响。

  为了揭开该项“久经孕育并最终破壳”的新政的面纱,深入探讨在其推进路径上可能引发的新疑问,本报记者就以下问题与专家们展开了交流:新的所得税制对外资还有没有吸引力?我国的外资政策会不会随之发生变化?新的所得税制具有什么样的产业导向?试点已久的

增值税转型是否会因此而驶入快车道?如何妥善应对该项改革所产生的巨大改革成本?如何处理长期存在的“假外资”顽疾……

  外资不会放慢进入中国的脚步

  按照国家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两会期间举行的专门发布会上的说法,此番我国将内外资所得税率统一到25%的水平,不仅考虑到了内资企业减轻税负的强烈要求、周边国家(地区)的税率水平,也考虑到了因该项减负而造成的减收水平是否符合财政的可承受能力。

  由于新税法取消了对外资企业“免二减三”的优惠,而且25%的法定税率水平,使外资企业此前执行的15%的优惠税率上升了10个百分点。为此,不少人士担心,税率的上升会不会成为日后中外商贸合作的新“障碍”,或是外资下降的“导火线”。

  记者注意到,尽管新的税率要到2008年1月1日起才正式并轨实施,但这个已然铁板钉钉的新政在给内资企业带来欣喜的同时,似乎也已经引起了不少外资企业的“烦躁不安”。譬如,近日就有美国议员强烈提议提高从我国进口商品的税率,他们甚至建议取消对我永久优惠关税。对于美国及欧盟方面近期使出的这些“招数”,国家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坦然回应说,“和气才能生财”。

  在国内财税专家看来,金人庆部长的上述解释,实际上已经清晰回应了外界关于“新政会否减少对外资吸引力”这一尖锐疑问,即已经考虑到了外资企业税负增加后的承受力。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安体富分析,过渡期内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的税负,对外资的影响并不大,况且在这个过程中,外资企业还可以通过调节自己的生产经营,如通过提高技术含量以享受新税收优惠等,而这也是国家调整税收政策所希望达到的效果之一。他认为,税收优惠对外资的吸引作用在外资进入的开始阶段较大,但越往后税收的影响实际上是越减弱。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我国当前经济的成长存在着诸多有利于外资流入的因素,而即便是从中长期看,外资参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也不会改变。

  对此话题,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王小广研究员的观点是,尤其对于长期投资而言,税收不是外资考虑是否加速或者减缓进入我国市场的决定性因素,只是诸多影响因素之一——外资进入我国,看中的是经济的增长潜力,包括劳动力、消费、原材料等方面的因素——因而两税合并对外资总规模应该影响不大。

  “新政实施初期,些微影响可能在所难免。”国家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进而表示,由于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无法估算影响究竟有多大,但即便外资进入得少一点,对整个经济的影响也应该不大。他强调说:“一个大国,如果把发展寄托在外资上,会走上歧路。”

  外资政策正在悄然调整中

  “应该看到,两税合并之后,我国对调整外资产业投向、吸收跨国公司资本技术密集型项目,将产生长远的积极影响。”王小广认为,伴随着两税并轨步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我国的外资政策也正在悄然进行前所未有的重大调整。

  专家告诉记者,尽管在“两税合一”走过的曲折路途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部门利益纠葛的因素,但是“我们曾经彷徨得较多的”是“我们的相关外资政策是否能否及时对接”,也就是说,“两税合一”原本是一项并不为难的工作,但之所以一直缓缓而行,很大程度上与我国外资政策调整的进展关联甚紧。

  事实上,就在税制改革不断寻求突破的同时,我国的对外资政策也在不断加速调整中,譬如除了《外资公司并购管理条例》、《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等文件陆续出台,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也出台关于外资投资的一些新规定。

  贾康强调,“两税合一”后我国仍将对外资进行税收优惠,因为我国还需要继续利用外资,但不同的是,我国将通过改革和调整,使这样的优惠主要体现在产业政策导向上。其实,已有不少迹象显示,我国对外商投资正在从单纯吸引FDI的数量和促进GDP增长转向全面考虑FDI的质地,同时,还在对我国自身的投资环境进行全方位的优化。

  专家提示说,在修改后的法律条文中,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的规定。这就意味着,新法今后会重点向高科技、环保等企业倾斜,对外商仍然有优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说,我国终结外资的这项超国民待遇,并不意味着对外资关上大门,而是希望提高吸引外资的质量,解决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从法律上看,今后对高技术、环保型的产业仍然有优惠,这虽然对内外、资都一样,但是这些方面跨国公司有明显的优势,竞争中他们更易受益。”

  贾康也认为,新的税法鼓励的是那些和我们现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密切相关的外资,如清洁生产、降低能耗、减少废弃物和污染、实现工艺技术更新换代的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技术特征的外资。

  在贾康看来,国际上有一大批企业具备较高的起点,仅从节能降耗的角度,就有相当的优势。“只是这个相对优势已经注入了新的因素,即内资企业可以在公平的环境下与其展开竞争。”

  2008年将迎来税制改革大潮

  采访过程中记者注意到,不少人士认为,在积极评价这项新税政惠及广大国内企业的同时,还需妥善对待与之相伴而生的巨大改革成本问题,以及“假外资”顽疾。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程法光告诉记者,考虑到原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老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因素,在新税法实施当年带来的财政减收数额确实不少,但其尚在我国当前财政的承受力范围之内。

  “从财政的承受能力看,当前是施行两税合并的有利时机”,安体富分析,“财政部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税负测算两税合并可能带来约1000亿元的财政减收,但以今年7000亿元的财政收入来看,完全有能力承受。”此外,知情人士称,“对于‘假外资转型’的问题,商务部和财政部也正在合理寻求化解的办法。”

  在专家们看来,尽管上述问题或将成为困扰两税并轨和推进的一些阻碍,但是,“‘两税合一’突破的深远意义,远远超出了这少数几个现实问题。”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更关注“两税合一”对于税制改革进程的主推作用。“真正意义的税制改革大潮将会在2008年到来。”他说,“两税合一”将为增值税转型带来钥匙,“从某种意义上讲,‘两税合一’关系到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进退。”

  据了解,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所绘就的新一轮税制改革蓝图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样,同处改革的核心地位。专家告诉记者,由于这两个税种变动所带来的税收增减规模最大,牵动的纳税人范围最广,因而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最深。

  据贾康透露,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个法律、两套规则获得统一的背景下,我国的会计政策也将走向统一。他说,从今年开始,新的一套会计准则要具体实施,并且将按照新的一视同仁的规则加以实施。

  “对外资企业来说,我国所得税的并轨是增加税负,而增值税转型是降低税负。”梅新育博士认为,“如果增值税转型能与这次所得税改革及时配合,定能在一定程度熨平税制改革可能产生的利益波动。”

  “按照目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方案,内资企业税负将调减而外资企业税负将调增,也就是内资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将分别从两头向中间靠拢。因而它的启动,肯定要遇到阻力。”

  对此,高培勇一再强调自己的观点说,为了化解可能的阻力,顺利推进改革,一个既有效又少副作用的方案就是,让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改革同步推进。“这样一来,两个税种改革所带来的税负增减效应相抵之后,相关纳税人仍会得到相当的减负利益。”

  本报驻京记者 郑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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