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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发展意味着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 01:18 中国经济周刊

  ★文/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石霞 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 马涛

  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的收入差距急剧拉大,反映收入分配均等程度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而我国阶层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实际上都可以包括在区域差距中,因为尚未脱贫的2300万人口、低收入的广大人群以及60%的农民主要分布在落后地区。据统计,2004年,我国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人均GDP分别相当于东部地区的44%、38%和73% 。

  尽管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中西部经济每年均以超出全国2到3个百分点的速度快速发展,但是东西部居民的收入差距,却仍然呈现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尤其是广大的西部农村地区,仍然很贫穷落后。如2005年西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占东部地区的比例由2004年的69.7%下降到2005年的66.7%,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占东部地区的比例由2004年的48%下降到44.2%。

  这种状况直接带来两个重大的负面影响:一是导致我国内部需求严重不足,外贸依存度过高,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制约;二是影响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国家巩固。尤其是落后地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少数民族地区,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解决这些地方的“落后病”,将可能导致各种矛盾的产生。

  因此,社会主义需要区域协调发展,共同富裕需要区域协调发展,只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才能实现构建

和谐社会的目标。

  转向区域协调发展的时机已经到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区域发展经历了一个从非均衡走向协调的过程。这是因为,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并不具备区域协调发展的条件。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一贯主张,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

  正如小平同志设想的那样,我国区域非均衡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发展的现实来看,转向区域协调发展的时机已经到来。因为现阶段,发达地区有能力也有需要带动落后地区共同发展。

  所谓有能力,是指发达地区在经历20多年的高速发展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增长中心。不仅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的权重,例如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三个地区的GDP总和已占我国GDP的40%以上,是我国人均GDP最高的地区;而且在产业结构升级、技术创新能力、知名产品品牌、大型甚至跨国型企业以及吸引外资、城市化水平等方面,都远远超越其他地区,具备了带动落后地区的能力。

  所谓有需要,是指按照区域经济学的原理来看,发达地区内部发展空间日趋狭小、高盈利机会日益稀缺、综合成本日渐抬高,需要通过向其他地区转移产业、资本、技术及产品,来寻求最佳的发展机会。这种“梯次转移”所形成的“扩散效应”,正好为落后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区域协调发展应包括三方面内容

  区域协调发展,并不意味着恢复平衡发展。在任何一个国家,区域发展都是不平衡的,可以说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所谓区域协调发展,就是强调把区域发展差距控制在合理限度内,发挥各地区的发展潜力和优势,在发展中建立起良好的区际经济关系,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笔者认为,区域协调发展应该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区域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公共服务主要是指基础设施、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这些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每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

  我国区域差距首先表现在人们享有的公共服务的巨大差距上。以上海和贵州、甘肃为例,2002年上海市人均教育、科学与卫生财政支出是960元,社会保障与救济财政支出为204元,而贵州省同年两个指标分别为187元和79.9元,仅为上海的19.48%与39.11%;甘肃为209元和153元,仅为上海的21.7%和75%。 上述支出差距,反映出中西部地区人们“上学难、看病难”,科研水平低、社会保障水平低的现状。同时,中西部地区还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通通讯不发达、文化娱乐设施缺乏等问题。因此,加大投入力度,尽可能地实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首要内容。

  第二,区域产业发展的协调化。即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发展本地区的优势产业,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和产业互补效应。

  区域产业发展的合理分工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克服目前区域发展中存在的两大倾向:一是产业发展趋同化。各个地区为了追求GDP的增长,不顾地区的比较优势,发展价高、利大、税多的产业,形成滚滚的“彩电热”“汽车热”等,导致了重复建设、恶性竞争,使合理的区域产业分工至今仍难以形成。二是产业发展体系化。各地区在产业发展中,不顾当地的实际,追求门类齐全、自成体系,也导致了主导产业不突破,产业规模不经济的现象。这种产业发展示例俯拾皆是。如果不能通过制度改革和中央政府强有力的调控,扭转和遏制这些不合理或不正常的倾向,就会使区域产业协调发展沦为一句空话。

  第三,区域市场发育的统一化。即强调打破地区间的市场分割和封锁,按照市场发育的内在规律,逐步形成规则统一、机制健全、价格合理、充分竞争的全国统一市场,进而发挥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

  当前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最大障碍是形形色色的地方保护,甚至有学者认为,我国目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区域经济,只有行政区经济。这种经济形态不是以市场配置资源自发形成的,而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形成的。由此,行政区政府在本地区经济受到某种损害时,就会动用行政手段加以保护,从而影响资源的合理流动,导致价格信号失真。这种行政垄断不仅存在于大行政区域之间,也存在于行政区内部。层层的行政垄断、种种的地方保护,致使我国统一市场形成缓慢,区域间也难以协调发展。可以说,消除地方保护,培育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

  由上可见,区域协调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现有利益的调整,需要通过一系列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才能实现。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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