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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不像大家想得那么锋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17:55 中国经营报

  作者:王永强

  《中国经营报》:为什么作为环保总局的杀手锏,“环评”仍然不能保证万元GDP能耗及排污指标的实现?

  潘岳:降低万元能耗和污染指标需要产业机构的重大调整,这远非环保部门一家所能完成的事情。更何况被媒体视为环保“杀手锏”的环评手段,其实远非大家认为的那样“锋利”。第一,无法保证所有的项目都进行环评。在市一级,环评率只有50%;县一级,环评率只有30%。可以说,大部分小规模的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从一开始就躲开了环评这道关口。

  第二,做了环评的项目未必能够落实其环保承诺,要有强大的环境监督力量进行定期检查。这点我们做不到——总局的人太少,地方环保部门又常被地方保护主义干扰。

  第三,目前的环评只对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作出评价。但一个地区往往有成千上万个项目,即使这些项目全部符合环评要求,但所有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加起来,仍然超出了该地区的环境容量。我们急需从项目环评进入到“规划环评”层面。

  以上几大缺陷注定,没有其他配套机制,“环评”不可能成为真正有效的手段。即使解决了这几个问题,仅靠这一个手段根本不可能达到降低万元能耗和污染指标的目标,还需要在发展战略和发展机制上作重大改革。

  《中国经营报》:现在看来,要解决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仅仅是“有限垂直”管理,进度比较缓慢,作为一名接了“烫手山芋”的官员,现在应当从哪些方面促进环保管理体制的改革?

  潘岳:要解决矛盾,首先是完成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工作,这是唯一能够从源头上解决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矛盾的办法。二是强化对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监督和考核,争取让环境指数成为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的核心指标。三是探索实行环保管理体制的“有限垂直”的可能性。四是培育成熟的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公众监督力量。在前三个措施尚未彻底实行的情况下,公众对地方环境事务的监督与参与,是遏制环境污染的重要力量。推动环保公众参与,首先是要确保环境知情权,也就是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其次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这两方面,环保总局今年将有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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