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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范财产关系 维护人民群众利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09:08 天府早报
四川代表团热议物权法草案 杜青林蒋巨峰参加审议 早报北京3月8日电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胡敏 谭江琦 方晓哺) 我国立法史上审议次数最多的一部法律草案———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7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今天上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下午,围绕这部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四川代表团分组进行了认真审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四川代表团团长杜青林,省委副书记、省长、四川代表团副团长蒋巨峰参加审议。 代表们认为,目前,制定出台一部规范财产关系的物权法,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分必要并具有重要意义。草案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体现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体现了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的统一。 物权法草案的重要原则,是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对此,代表纷纷表示赞同。大家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调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能在统一的市场上运作并处于平等地位,享受相同权利,这对于激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也符合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和迫切要求。 此外,针对草案中提及的征地补偿、国有财产保护等问题,代表们也积极提出各自意见和建议。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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