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平等激发创富热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03:49 中华工商时报

  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于8日上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物权法呼之欲出。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作了说明。

  物权法草案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实行平等保护的原则,同时针对国有财产流失的情况,加强对国有财产的保护。

  王兆国在说明中说:制定物权法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通过制定物权法,明确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行使、加强对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保护,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明确私有财产的范围、依法对私有财产给予保护,有利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在记者看来,

物权法最大的意义就是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创新,鼓励每个人去创造财富。我们都看到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经济、对社会财富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中国非公经济近30年的发展历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中国不断实现个人财富增长的历史,是中国人在追求个人财富创造的历史。而鼓励个人创造财富是和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结合在一起的,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不该提倡,到看看也不取缔;从正面鼓励,到“补充”合法地位;从重要组成部分,到十六大的“两个毫不动摇”;以及两年前国务院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这些政策和理论上的突破都有力地推动了中国非公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可以说正是中国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几乎使得每一个中国人都有了自己的私人财产。

  国家、集体、个人;住房、车位、存款……物权法,与13亿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同时我们也看到,1998年的宪法修正案“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以及2004年3月14日高票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在基本制度层面上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今年两会前,不知有多少人对物权法充满着期待。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在这次两会上多次表示:物权法的通过将对中国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对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特别有利。同时他还说,如果物权法草案能在本次全国人代会上获得通过,本身就说明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体系向更加市场化的方向迈进了,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我们将看到,物权法通过明确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行使、加大对国有财产的保护力度等规定,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通过明确私有财产的范围、依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等规定,以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公与私的物权的平等保护,将更加激发人们对财富的创造,尤其是每个人对财富的创造热情。法律上的平等保护,正是社会意义上更大的公平与正义。完全可以坚信,物权法的通过,为人民富裕、社会财富的积累、国家的富强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石。这必将激发人们的创富热情。(9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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