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法律两座里程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03:49 中华工商时报

  备受关注的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8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两部法律的制订,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一些新的问题被提出来。过去一段时间采取的各种法规、规定,已经逐渐不适应新的环境,这其中有四个方面的主要矛盾非常突出:其一,为了吸引外来投资,给予外资企业可观的税收优惠,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中国企业的不平等;其二,为了防止外资对中国经济的冲击,我国对某些行业、领域采取了保护措施,这又引起外国企业的不满;其三,国有资产流失以及随之而来的保护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其四,人民群众不断积累的个人财富及相关权益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毫无疑问,上述四大矛盾如果不能得到妥善完满的解决,必将掣肘

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两部法律的制订,就是解决上述矛盾的关键所在。

  2006年12月,中国入世5周年,中国对相关领域、行业的保护措施悄然消失。入世5周年,标志着中国拆除了保护本国相关行业、企业的篱笆;之后不到3个月,企业所得税法高调亮相,标志着中国政府拆除了在税收领域保护外资企业的篱笆。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的市场上,从此站在了更加公平的起跑线上。

  这当然是一个里程碑。

  至于

物权法的制订,对于中国普通百姓的意义,更为重大、深远。

  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物权法草案。从法律上明确保护私人财产开始成为焦点。

  在过去很长的时间内,中国老百姓心中充满的是“一大二公”的观念,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积累的个人财富越来越多,如何保护私有财产,是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觉到,自己合法得来的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是免受不法侵害的,人民群众才会有更大的热情去创造财富、积累财富,国家的税收也会随之持续增长,最终达成民富国强的战略目标。

  与私有财产需要受到保护一样,国有财产的保护问题,也因为近年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国有资产时常发生流失事件而备受瞩目。物权法草案在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既保护了国有资产,也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衷心希望十届全国

人大代表能够顺利表决通过这两部法律。

  (9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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