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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争论不要重蹈务虚战覆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 07:25 新京报

  只有我们认清了市场的发展阶段,务实监管才能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而不必纠缠于概念,进行务虚战。

  私募基金口水仗打得正酣,一派说要严厉监管,一派说不必监管,因为国际惯例就是不监管的。

  在笔者看来,监管派并不是因为要与国际惯例唱反调,也不是因为某些人所认为的私募基金是基金所以需要服从基金法,而是因为目前全面开花的私募基金已经成为变相吸储的同义语,极大地提高了社会风险。换句话说,对基金进行监管是现实的市场诚信土壤所逼迫的结果,否则,民间集资给民间理财师炒股,而后因为亏本而酿成大面积风险的前车之辙很有重演的可能。

  按国际惯例来说,私募基金是向特定投资者募集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用于

资本市场不同方向的投资,正因为其数额较大,只涉及特定的高收入人群,而这一人群通常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因此,政府管得比较少。

  既然市场能够自洽,就不劳法律与行政法规插手,这样能够减少整个社会的运作成本,也能激活社会闲置资金。

  而我国的一些基金,你说不清它是私募还是公募,只要能够募集来钱,不管私募公募的那一套,十八般武艺全都用上。说白了,不过是以高息揽存代客

理财的同义语。

  比如瑞士共同基金,因为它写着“共同基金”四个字,所以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募基金吗?这家简称为SMF的境外基金自去年6月登陆中国内地后,以“锐不可当”之势大肆寻找客户。据报道此地下基金登陆国内半年卷入者已逾17万人,各地进入SMF的资金已经达到上亿元。8000元30个月变40万,月收益率20%以上,15个月一个投资周期,收益率300%,年收益率达到240%.听上去确实像一桩低级骗术,实际上也是一桩低级骗术,世界上没有一家基金可以维持这样高的水准。

  实际上,很多这样所谓的基金,既能在灰色地带向不特定群体公开募集,也会向特定的高收入群体私下募集。

  吴英案件硝烟未过,有人就忘了此类高风险集资的教训。

  如果有人说,只要一些江浙私企业主心甘情愿把资金交给吴英打理,那就是私募基金,风险应该由这些业主自己承担,但笔者认为把美国成熟市场的那一套照搬到中国资本市场,那是过于幼稚。

  这些基金不管名为公募还是私募都存在极大的风险,一旦产生巨额亏损,这些投资者仍然会找政府理论。

  真正的风险还在于,没有监管的后果是,当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充当仲裁者时,发觉缺乏仲裁的依据,只能以相关法律替代,从而丧失市场的公正和效率。

  我国固然有一些极为成功的私募基金案例,但投资者看不到的是潜藏在水面下的更多的失败案例,在股市长牛之时,鲜花遮盖了陷阱,皆大欢喜;一旦陷入熊市,随之而来的是信用、金融等各方面的危机。

  如果市场不能自洽,而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进行规范,难保中国股市庄家主导一切的局面不会发生在基金的身上。所谓基金自身没有利益,代表的完全是基金投资人的利益,盈亏都直接落到投资人身上,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说辞。不要说在美国基金经理依赖佣金与利润分成为生,在国内更是如此,基金收取管理费是度过股市荒年的惟一武器,为了生存而吆喝然后对投资者不管不顾的现象也曾发生过。

  只有我们认清了市场的发展阶段,务实监管才能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纠缠于概念,进行务虚战,很可能放过了类似于某某共同基金这样的骗局。

  □叶檀(上海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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